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环县南区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址 |
环县县城城南区(木钵路与滨江南路交叉路口的东北侧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段俊伟 | ||||
项目名称 | 环县南区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环县城南区集中供热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该项目的建设单位为环县南区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环县南区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1日,占地面积26667m2,项目现有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环县城南区木钵路与滨河南路交叉路口的东北侧。供热面积160万m2,供热负荷156.15MW。全年采暖总耗热量为1394099.14GJ。现有工程主要为热源厂、一级供热管网和热力站三部分,现已安装2台循环流化床锅炉及其附属设施。项目现有工程供热范围东至东台路,西至滨河路,南至木钵路,北至翼龙路,南至工业园区。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在环县南区集中供热热源厂安装原设计规划中的一台 58MW 燃煤热水锅炉,含新建220kW(10kV)鼓风机一台及风道、设备基础、710kW(10kV)引风机一台及风道、630kW(10kV)循环泵一台及管道、设备基础、增加连接旁筒一套;配电室及电缆线;新建脱硫、脱硝及布袋除尘设施、附属设备基础等。 | ||||||
项目组人员 | 吴洋楠、胡明立、闫育培、邵锴 | ||||||
现场调查人员 | 闫育培、陈立浩 | 调查时间 | 2022.2.15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段俊伟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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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氢氧化钠、噪声、高温等。本次为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阶段,不涉及检测。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能认真组织和实施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预评价报告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和建议,确保各项职业病防护设施有效,实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三同时”工作,则本项目建成后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本项目在正常生产运行过程中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期接触水平均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综上所述,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从职业卫生的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建议: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补充措施建议: (1)及时清理煤库、输煤廊、锅炉间等生产区地面及设备上的积尘,以避免二次扬尘危害,尽量采用吸尘器进行清扫,防止干式清扫产生二次扬尘。清扫时应做好个人防护。 (2)定期对防护设施的防护效果、防护性能进行检测评估,当防护设施防护性能不能满足防护需求时,应及时对防护设施进行维护、维修或改造,维护或改造期间应停止生产活动,防止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维护时也应做好个人防护。 个人防护用品补充措施建议: 建设项目投产后应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适当调整。加强防护用品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工人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切实起到保护工人健康的作用。 应急救援设施补充措施建议: (1)氨储罐增设风向标。 (2)建议在氨罐处、水处理间各设置1套冲洗龙头和淋浴洗眼器,并设置不断水的供水设备和清晰的标识,对于冲淋、洗眼装置应确保能正常使用,其服务半径应小于15米。 (3)应急救援设施应有清晰的标识,并按照相关规定定期保养维护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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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评审组认为该预评价报告评审结论为整改后通过。 |
环县南区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环县城南区集中供热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发布日期:2022-03-08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