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必要性:
为有效规避、预防、控制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等重大事项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批审核前,必须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凡属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必须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列为工程项目立项前可行性研究程序的一项内容;凡是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党政机关作出决策前都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包括:涉及国有企业改革方面的有关重大决策事项;涉及国有、集体土地征收方面的决策事项;涉及城市发展和规划管理方面的有关重大决策事项;涉及“三农”方面的有关重大决策事项;涉及社会保障和公共事业方面的有关重大决策事项;涉及到诸多利益主体或者较大的群体利益的人事机构改革方面的有关重大决策事项;涉及资源开发、环境保护方面的有关重大决策事项;各级党委、政府认为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其他涉及群众利益的有关重大决策事项。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内容:
根据重大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四个要素,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评估。
(一)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符合国家、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重大决策以及暂行办法。
(二)是否符合本省、本系统近期和长远发展规划,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是否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否兼顾了各方利益群体的不同需求,是否考虑了地区的平衡性、社会的稳定性、发展的持续性。
(三)是否经过充分论证,是否符合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意愿,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是否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并且有保障,是否能确保连续性和稳定性,时机是否成熟。
(四)对所涉及区域、行业群众利益和生产生活的影响,群众对影响的承受能力,引发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性。
(五)其他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