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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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飞星磨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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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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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小关镇段河村五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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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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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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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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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飞星磨料有限公司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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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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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飞星磨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位于巩义市小关镇段河村五组,占地面积1800平方米,法人代表牛志杰,主要产品为棕刚玉磨具、磨料制品,现有生产设备两套,年产量1000吨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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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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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松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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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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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松柏、韩静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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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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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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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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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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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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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松柏、张尔益、赵昆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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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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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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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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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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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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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1)粉尘;
(2)噪声。
危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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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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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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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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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工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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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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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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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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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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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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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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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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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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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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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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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合格指低于85分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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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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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粉尘:用人单位各工种接触粉尘的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综合分析认为,用人单位防尘措施符合要求。
噪声:各作业地点的噪声强度均未超过85dB(A),各工种接触噪声的8小时连续等效A声级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综合分析认为,用人单位防噪声措施符合要求。
建议:
(1)加强车间防尘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与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和防护效果。
(2)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及管理,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和监督,以保证员工能够正确佩戴使用个体防护用品。
(3)在车间醒目位置悬挂粉尘、噪声危害告知卡和警示标识。
(4)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7号)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9号)规定,做好职业健康体检工作,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体检内容应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进行,发现职业禁忌证者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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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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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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