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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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振华钢结构彩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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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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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牟县白沙镇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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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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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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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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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振华钢结构彩板有限公司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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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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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振华钢结构彩板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17日,位于郑州市中牟县白沙镇工业园,注册资金200万元,系河南省振华工程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该用人单位占地面积约40亩,厂房面积约13000m2,现拥有两条钢结构生产线及复合板、彩钢板生产线。该用人单位现有职工80余人,其中一线工人38人,主要经营:钢结构,各种彩钢产品,空调设备及配套产品,净化产品,电缆桥架的加工、生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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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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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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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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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明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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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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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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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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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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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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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会涛、胡明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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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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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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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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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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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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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所检各工种接触粉尘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所检工作场所粉尘浓度超限倍数计算值均符合国家职业标准限值的要求。
毒物:本次检测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一氧化碳、二氧化氮、苯系物的各车间各工种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各工作场所短时间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一氧化氮的各工种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各车间各工作场所超限倍数计算值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噪声:本次测量了该用人单位共计7个接触噪声作业的工种,结果显示抛丸工接触噪声8h等效声级强度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85dB(A)的要求,其他所测工种接触噪声8h等效声级强度未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85dB(A)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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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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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1]52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9号)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等的有关规定,对接触粉尘、毒物、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以及时发现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及职业病病人。
2、加强监督维护,保证电焊处局部通风除尘设施正常开启;钢构件车间西侧窗口正常工作时应关闭,避免与喷漆处的交叉污染。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1]52号)的有关规定,该用人单位应为工人配发防噪耳塞,加强现场监督管理,确保工人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4、在存在粉尘、毒物、物理因素(噪声、紫外辐射)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地点设置相应公告栏,完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对于损坏的警示标示应及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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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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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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