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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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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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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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三都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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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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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豪杰(15737979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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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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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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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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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价范围为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全部工作场所的生产设施和辅助设施(主要包括城澳万吨码头、包装车间、散装车间、配电室)。本次评价主要针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效果等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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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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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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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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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键、李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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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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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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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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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豪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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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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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键、李云龙、白勇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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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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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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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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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豪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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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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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噪声、工频电场;
生产车间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19.7%,粉尘性质为矽尘。
粉尘:本次检测结果显示,本次检测结果显示,除包装工、装车工外,其余各工种接触粉尘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接触限值要求;除包装机、PC32.5装车处、PO42.5装车处外,其余工作场所粉尘短时间接触浓度均未超过限值要求。
噪声:本次测量结果显示各工种接触噪声的8h等效连续A声级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各工作地点噪声测量结果显示各工作场所噪声强度均小于85dB(A)。
工频电场:本次测量结果显示用人单位配电室工频电场强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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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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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1)本次检测结果显示,本次检测结果显示,除包装工、装车工外,其余各工种接触粉尘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接触限值要求;除包装机、PC32.5装车处、PO42.5装车处外,其余工作场所粉尘短时间接触浓度均未超过限值要求。
(2)用人单位未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
(3)用人单位未在厂区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相关管理制度及职业卫生知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档案不够完善。
建议:
(5)用人单位要加强现场监管,要求作业人员现场作业时必须佩带个体防护用品;合理安排工作制度,减少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时间;
(6)组织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到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院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7)在厂区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告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求助和救援电话号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
(8)用人单位应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规定,将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等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
(9)建议在包装车间安装全面通风或局部通风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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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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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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