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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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钼业集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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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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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市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金鑫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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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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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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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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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钼业集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钼铁生产配套铝粒生产系统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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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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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拟建于建设单位机修车间内,占地面积400m2。拟投资120万元,新增铝粒生产系统,达到年产铝粒500吨的生产能力。新增设备包括:撕碎机、输送机、粉碎机、分析机、引风机、集料器、分级筛、脉冲除尘器等。建设项目生产工艺主要为:原料—撕碎—粉碎—分析、分级筛—成品。建设项目的原材料为废铝,主要型态有PS板(印刷用废板)、废铝线、废铝板下脚料等,铝板厂、印刷厂有大量货源供应。产品为粒度0.5-3mm的铝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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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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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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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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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菲、白勇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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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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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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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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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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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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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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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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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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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有铝金属粉;物理因素有噪声。
检测结果: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接触水平是所有工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均低于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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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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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价结论: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该建设项目风险分类属于“二 制造业;(十九)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6 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判定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属于“较重”。
建设项目在采取了项目建议书和本评价报告所提补充措施和建议后,预计项目建成投产后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能够满足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建设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2、建议:
在新增设备时,应收集和比较同类型设备的噪声指标,选择低噪声设备设备。
工艺设备应选用配备有密闭罩的设备。
项目建成投产后应加强现场的管理,监督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接害作业时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在下一步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设计中,应结合项目建议书提出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进行详细设计,并在后续建设、验收过程中严格落实。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通过评审后,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工艺等发生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7]第90号)的要求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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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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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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