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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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海嘉里(郑州)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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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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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路与107国道交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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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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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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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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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海嘉里(郑州)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日处理小麦1800吨面粉生产线、挂面生产及食用油分装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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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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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海嘉里(郑州)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成立于2008年7月,是新加坡丰易中国新投资私人有限公司、益海嘉里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粮油加工企业,位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北四路以南,107辅道以东、郑州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西、航海路以北区域建设食品生产基地,项目总占地226.632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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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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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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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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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明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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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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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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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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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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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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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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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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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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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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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噪声、高温
不涉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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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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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采纳本报告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及建议,在生产工艺、设备和原辅材料不变的情况下,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综合结论:建设项目在采取了本预评价报告所提的防护措施的前提下,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1、利旧部分筒仓车间接杂口需增加通风除尘设施;面粉生产车间各生产区域间应设置隔音门窗,减少相互影响;面粉打包、麸皮打包、接杂等粉尘浓度较高的岗位,工人易实行四班三运转制,减少粉尘接触时间;锅炉房应设置燃气(甲烷、一氧化碳)检测报警装置;
2、依据《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等的要求,为工人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
3、建设项目车间卫生特征为3级,应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的要求,完善辅助用室的设置。
4、完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设置在办公区域的公告栏。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试运行开始前应委托具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机构对工人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建设项目投产后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应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职业卫生经费纳入职业卫生专项投资中,专项列支,专款专用。
5、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7]90号)的规定,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建设项目在试运行期间应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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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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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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