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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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金达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特种油品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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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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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吉利科技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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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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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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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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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金达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特种油品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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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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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金达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特种油品厂分东、西两个厂区,东厂区于2006年建成,主要为3万吨/年特种脱芳油装置和5万吨/年碳十综合利用装置(已停产);西厂区于2011年建成,主要为5万吨/年己烷油装置和10万吨/年宽馏分(柔性)特种油装置,装置操作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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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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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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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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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冰洁、贾鹏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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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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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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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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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永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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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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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冰洁、贾鹏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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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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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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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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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永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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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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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建成投入生产和使用后可能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硫化氢、氨、己烷、庚烷、戊烷、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噪声。
(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①本次毒物检测结果显示用人单位各工种接触毒物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各工作场所毒物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②本次测量结果显示各工种接触噪声8h等效声级均未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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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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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洛阳金达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所处行业属于“二 制造业;(十二)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1 精炼石油产品制造”,用人单位存在高毒物品硫化氢等可能造成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因素,综合分析,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为“严重”。②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及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确定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己烷、庚烷、硫化氢、氨、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噪声、高温。
建议:(1)建议用人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2)建议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
(3)建议用人单位向主管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
(4)建议用人单位完善各工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为作业人员配发防噪声耳塞、防尘口罩、耐酸碱服、防酸碱手套,并继续加强现场的管理,要求作业人员在进行接害作业时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4)建议用人单位今后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应注意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应确保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员均参加体检,体检项目、体检周期符合GBZ 188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岗前30日内组织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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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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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明确评价范围。
2、补充应急救援评价内容。
3、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内容。
4、补充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示意图和设备布局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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