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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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上官岭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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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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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湘东镇江口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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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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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维高(18279930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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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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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上官岭煤矿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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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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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上官岭煤矿位于萍乡城225°,直线距离15千米,隶属萍乡市湘东区湘东镇管辖,矿区有简易公路与320国道与浙赣铁路相连,交通便利。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为10万吨,2017年实际年产量为4.85万吨。矿井采用立井、暗斜井联合开拓方式,目前开采深度为-240, +7水平,现主要布置+7首采工作面,配采-240SW32041工作面,采煤方法为走向壁式,采用爆破结合手镐风镐落煤,全部冒落法管理顶板,工作面支护为柔性掩护支架支护。目前用人单位运行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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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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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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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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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键、李云龙、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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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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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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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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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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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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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键、李云龙、张辉、朱艳秋、方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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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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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3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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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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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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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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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生产过程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噪声、手传振动、工频电场、甲烷、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臭氧、电焊弧光、高温。
本次评价仅识别,未检测的危害因素为:甲烷、手传振动、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臭氧、电焊弧光。
原因如下:①甲烷无相应的职业卫生接触限值;②手传振动无相应的防爆检测设备;③机修作业频次低,因此未对机修工接触的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臭氧、电焊弧光等危害因素进行检测。
粉尘:结果分析:本次检测结果显示,除11051采煤工作面风钻作业处、32041采煤工作面风钻作业处外,其余工作场所总粉尘短时间接触浓度均未超过限值要求。超标原因:风钻作业过程粉尘较大。
呼吸性粉尘:结果分析:本次检测结果显示,各工种接触呼吸性粉尘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限值要求;工作场所呼吸性粉尘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限值要求。
毒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及各工作场所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噪声:结果分析:本次测量结果显示除采煤工外,其余各工种接触噪声的8h等效连续A声级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各工作地点噪声测量结果显示,井下风钻作业时、水泵房、风机各工作场所噪声强度超过85dB(A),噪声频谱分析显示其主频率主要分布在1kHz~4kHz之间,属于高频噪声,易引起听力损伤。
超标原因:水泵、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产生噪声较大,风钻在钻孔过程噪声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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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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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部分工种接触粉尘浓度、噪声强度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职业健康监护:用人单位未对噪声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病危害告知:用人单位未进行合同告知,工作场所未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职业病危害因素方面
用人单位要加强现场监管,要求作业人员现场作业时必须佩带个体防护用品;
合理安排工作制度,减少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时间;
确保通风系统正常运行,保证采煤工作面及掘进工作面正常通风;
作业过程严格执行湿式钻眼、冲洗煤壁、水炮泥、出煤洒水等综合防尘措施;
定期维护、保养防尘设施,保证其正常使用。
职业健康监护方面
依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要求的体检项目对接触噪声的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如实告知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应急救援方面
在井下工作面设置事故通风设施,及配备防毒面具、应急药箱等救援物品。
关键控制点
通过现场调查、生产工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分析,确定用人单位的关键控制岗位如下:
粉尘关键控制岗位:采煤工。
噪声关键控制岗位:采煤工、风机工。
工作建议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每年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每三年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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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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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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