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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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城乡再生能源(夏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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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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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胡桥乡李楼村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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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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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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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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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城乡再生能源(夏邑)有限公司夏邑农林生物质热电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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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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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2、项目规模:拟设置1台110t/h生物质锅炉,1台30MW高温超高压再热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年生物质消耗量约18.29万吨,年总发电量1.68×108kWh,年总供电量1.4784×108kWh,年供汽量17.5×104t,年供热量534678GJ。
3、拟建地点:夏邑县胡桥乡李楼村东侧,县道X060南侧,位于夏邑县城南部。
4、项目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330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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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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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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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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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丹丹、许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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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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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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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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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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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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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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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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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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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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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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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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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投入生产和使用后可能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矽尘、其他粉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硫化氢、氨、氢氧化钠、盐酸、氯气、二氧化氯、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不涉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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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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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评价结论:
(1)参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建设项目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的“其他电力生产”,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建设项目,但考虑该建设项目使用氨等高毒物质,以及与生活垃圾焚烧热电项目毗邻建设,共用部分设施和人员,且生活垃圾焚烧过程中存在确定的人类致癌物二噁英等,结合类比项目职业病危害情况等,综合判定该建设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职业病危害严重项目进行管理。
(2)建设项目采取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评价报告所提防护措施的前提下,预计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主要建议:
一、职业病防护设施:
(1)使用盐酸、液碱、氨水的腐蚀性或有毒有害物料的工作场所,应设置冲洗设施,地面应做防渗透处理,并采用坡向坡向排水系统,其废水纳入工业废水处理系统。
(2)依据车间自然通风风向、扬尘和逸散毒物的性质、作业点的位置和数量及作业方式等进行设计防尘和防毒设施。在经常有人来往的通道(地道、通廊),设置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并不宜敷设有毒液体或有毒气体的管道。
(3)除汽机房外,其他机械排风或通风的工作作场所,其进风口应设置在室外空气清洁区并低于排风口,对有防火防爆要求的通风系统,其进风口应设在不可能有火花溅落的安全地点,排风口应设在室外安全处。相邻工作场所的进气和排气装置,应合理布置,避免气流短路。
(4)锅炉房和汽机房应设置避风的天窗,天窗和侧窗应便于开关和清扫。
(5)运输灰渣的车辆应设置防风罩,防止灰渣在运输中风干,产生扬尘。
(6)带式输送机栈桥应因地制宜地采用露天、半封闭式或轻型封闭式。采用露天栈桥时,带式输送机应设防护罩,并根据当地气象条件采取防风设施。
(7)皮带运行过程宜采取湿式作业,加强皮带喷水时的雾化。
(8)燃料输送系统的除尘设备,应与带式输送机等燃料输送系统设备联锁运行,并应做到联锁启动,滞后停机。除尘设备的运行信号应送到燃料输送系统控制室。
(9)噪声与振动较大的生产设备(汽机、发电机、风机等)宜安装在单层厂房内。当设计需要将这些生产设备安置在多层厂房内时,宜将其安装在底层,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和减振措施。
(10)确保高噪声设备正确安装,并确保其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控制措施处于有效状态。
(11)缩短作业人员在高噪声场所的停留时间,减少作业人员接触高噪声的频次。
二、个人防护用品
(1)建立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参照《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等的要求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培训、使用、报废等进行规定。
(2)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等的要求,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接触水平,对建设项目正常运行期间应为作业人员配备的个体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提出建议,详见资料性附件F表6-2。
三、应急救援
(1)拟建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应急人员、应急救援预案等,并定期进行演练。
(2)劳动定员设计应增加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站)编制和人员定员。
(3)制定针对氨、氢氧化钠、盐酸、氯气、氢氧化钙、硫化氢、高温等可能造成的急性中毒和化学品灼伤及高温中暑、高温灼烫等制定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
(4)建设项目应在应急救援设施处设置醒目的标识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5)建设项目各工作场所应急救援措施补充措施见报告资料性附件F表6-3。建设项目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标准见报告资料性附件F表6-4,急救箱中配备物资清单见报告资料性附件F表6-5。
四、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
烟气管道、蒸汽管道和氨水管道不宜从仪表控制室和劳动者经常停留或通过的辅助用室的空中或地下通过;若需要通过时,应严格密闭,并应具有抗压、耐腐蚀等性能,以防止有害气体或蒸气逸散至室内。
五、辅助用室
(1)浴室:浴室可由更衣间、洗浴间和管理间组成。浴室内一般按4-6个淋浴器设一具盥洗器。生产区浴室淋浴器的数量按照每个淋浴器使用人数上限值为6人设计。浴室内不得设置浴池。
(2)设置更衣室或存衣室,便服、工作服可按照同室分柜存放的原则设计,以避免工作服污染便服。
(3)在车间内设置盥洗水龙头,每个水龙头的使用人数为20~30人。中控及办公楼最少应设2个。对于接触油污的检维修等岗位,盥洗水龙头应有热水供应。厂房外的盥洗设施还宜设置雨篷并应防冻。
(4)就餐场所应根据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就餐场所及所提供的食品应符合相关的卫生要求。
(5)厕所不宜距工作地点过远,并应有排臭、防蝇措施。一般应为水冲式,同时应设洗手池、洗污池。
男厕所:劳动定员男职工人数<100人的工作场所按25人设1个蹲位;>100人的工作场所每增加50人增设1个蹲位。小便器的数量与蹲位的数量相同。
女厕所:劳动定员女职工人数<100人的工作场所可按15人设1-2个蹲位;>100人的工作场所每增加30人增设1个蹲位。
六、建筑卫生学
(1)建设项目综合主厂房应设置天窗挡风板,厂房侧窗下缘距地面不宜高于1.2m,并且侧窗上方宜设置遮阳、遮雨的固定板(棚),避免阳光直射,方便雨天通风。
(2)厂房的墙壁、屋顶内表面应尽可能平整光滑,减少易积尘的凹凸部分,易于清扫。车间内部结构应有足够高度以布置管道,并有利于清除积尘。
(3)厂房应尽量采用无毒害或低毒害的室内装修材料,尽量不使用对人身体有害的石棉类建筑材料。
(4)产尘毒物质的生产厂房或库房的门窗应向外开,油泵房靠油罐一侧不应设门窗。厂房、梯子的出入口和人行道,尽量避免正对车辆、设备运行频繁的地点。
(5)工作场所采光设计按GB/T 50033执行。
(6)工作场所照明设计按GB/T 50034执行。照明设计宜避免眩光,充分利用自然光,选择适合的目视工作的背景,光源位置选择宜避免产生阴影。灯具选用适宜的符合现行节能标准的灯具。
(7)对室外环境较差、室内空气品质要求较高的场所(如中控室),空调系统的新风应进行多级净化处理。
(8)生产厂房的排、送风设备,不应布置在同一通风机室内,也不应和其他房间的排、送风设备布置在一起。相互隔离的易燃易爆场所,不应使用一套通风系统。
七、职业卫生管理
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职业卫生专职管理人员,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组织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病危害教育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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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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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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