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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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环保能源(富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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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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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环保能源(富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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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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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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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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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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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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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环保能源(富平)有限公司富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拟选择在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三寨村,临近张觅路(X314)。拟建2×300t/d垃圾焚烧炉,配套建设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1×12MW抽凝式汽轮机和1×15MW发电机及其辅助系统;主要原辅材料活垃圾、水、消石灰、0#轻柴油、活性炭、氨水、磷酸盐、螯合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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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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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春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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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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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春丽、吴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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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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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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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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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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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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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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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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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投入生产和使用后可能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石灰石粉尘、活性炭粉尘、水泥粉尘、其他粉尘)、氨、甲硫醇、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硫酸、盐酸、镉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等;物理因素有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不涉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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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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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评价结论:
(1)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的规定,建设项目“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的“其他电力生产”,结合建设项目生产工艺、原辅材料、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危害等情况,综合分析,判定该建设项目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2)建设项目采取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评价报告所提防护措施的前提下,预计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主要建议:
(1)为作业人员配发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2)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设施;
(3)后期结合项目实际制定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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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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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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