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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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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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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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鹤壁市淇滨新区西南约8km的荀洼村南侧(原淇县庙口镇原本庙村北),距鹤壁市淇县庙口乡原本庙村北约500m,东边距离鹤壁新区约8km,南距省道S222约5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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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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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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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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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场全封闭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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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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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鹤淇发电”或“建设单位”)于2013年05月10日在淇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何毅敏,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承担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发电机组项目建设及其建成后的发电生产经营等。
建设单位现有一座露天条形煤场,位于电厂西北角,储煤场尺寸248m×128m,设计贮煤量为15万吨,满足机组15天的耗煤量。公路来煤采用自卸汽车进厂,煤场西侧设置一处“全能型汽车卸煤沟”以接卸公路来煤,汽车卸煤沟有效长度64m。
按照当初工程设计时的环保要求,煤场及汽车卸煤沟四周设有防风抑尘网。随着国家环保政策的逐渐严格,要求对煤场及汽车卸煤沟进行全封闭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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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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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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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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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东方、韩兵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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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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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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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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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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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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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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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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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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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煤尘、甲烷、一氧化碳、噪声、高温。
检测结果: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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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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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评价结论:
1建设项目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建设项目建成投入生产和使用后可能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
(1)化学因素:煤尘、甲烷、一氧化碳等;
(2)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等。
建设项目施工期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包括水泥尘、砂轮磨尘、电焊烟尘、其他粉尘)、毒物(包括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臭氧、锰及其化合物、苯、甲苯、二甲苯、汽油等)、物理因素(包括噪声、全身振动和手传振动、工频电场、高温、低温、紫外辐射等)。
2 建设项目关键控制点
建设项目关键岗位、关键防护设施、职业卫生管理等关键控制点见表1。
表1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
关键控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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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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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工序/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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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控制及应急救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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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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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皮带巡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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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尘、噪声、一氧化碳、高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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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皮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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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煤皮带两端密闭,安装细水雾喷头;输煤长廊地面设水清扫设施。另设洗眼冲淋等应急救援设施,配备防尘口罩、防噪耳塞等个体防护用品。设置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施及通风散热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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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危害程度,综合判断该建设项目属于“(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的“火力发电”行业,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职业病危害严重项目进行管理。
4 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接触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和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结合类比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预测建设项目在采取了设计资料和本报告所提防护措施后,建设项目正常运行时主要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强度)范围和接触水平均能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综合上述分析,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采纳本报告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及建议,在生产工艺、设备和原辅材料不变的情况下,预测建设项目各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接触水平可以控制在国家职业接触限值以下。
5 综合结论
建设项目在采取了本预评价报告所提的防护措施的前提下,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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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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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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