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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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成功石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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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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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薛店镇众合石材产业园第六大街60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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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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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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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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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成功石材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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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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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成功石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位于新郑市薛店镇众合石材产业园第六大街602-1号,成立于2012年1月10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占地面积8560.43m2,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及销售石材;销售装饰材料;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用人单位主要从事大理石板材和块石的生产加工,其生产工艺包括:切割、打磨/抛光、粘胶。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及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确定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大理石粉尘)、毒物(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丁酯)和噪声。用人单位利用园区已建厂房进行建设目前拥有一线生产工人8人,具有年产5万平方米石材加工的生产能力,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的规定,用人单位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的“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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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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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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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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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东方、冯治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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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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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5;2018.07.13~2018.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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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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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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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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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治钢、张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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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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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3~2018.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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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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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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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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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大理石粉尘。
噪声:
(1)粉尘检测结论:本本次检测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所检各车间各工种接触粉尘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粉尘定点检测结果显示各工种场所粉尘超限倍数计算值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2)噪声测量结论:本次测量了该用人单位共计5个接触噪声作业的工种,结果显示干磨工和水抛工接触噪声40h等效声级超过了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其他各工种接触噪声40h等效声级均未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噪声超标原因分析:1、干磨、水抛、红外线切割岗位作业过程中切割设备或打磨设备高速旋转的刀具和板材接触碰撞,会产生较高高频噪声,切割或打磨工人均为近距离操作,上板下料,且接触噪声时间较长;2、高噪声工作岗位之间距离较近,没有单独布置,且无降噪设施,不同设备作业过程存在交叉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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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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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1 职业病防护设施
(1)及时清理干磨岗位地面和操作台的积尘,减少二次扬尘;
(2)干磨工在打磨时应尽量靠近除尘器,增加除尘器的除尘效果;
(3)红外线切割机、磨边机等高噪声设备之间应设置隔声板等隔声设施,减少噪声交叉影响。
2 应急救援设施
用人单位应建立有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并定期组织工人进行相关演练。
3 职业健康监护方面
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应为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为新进工人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对在岗工人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对离岗工人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和周期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进行。
4 职业卫生管理方面
用人单位应加强监督作业工人佩戴防尘口罩和防噪声耳塞,确保其在作业时正确佩戴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5 职业卫生管理方面
(1)购置粉尘、噪声检测仪器,开展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2)用人单位在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3)定期对生产工人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并进行记录;(4)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5)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定》(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对职业卫生档案进行分类存档,并完善相关内容,档案包括:(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五)本公司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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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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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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