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青岛能源泰能热电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
青岛市市北区镇平一路2号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任广江 | ||||
项目名称 | 泰能热电能源站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
项目简介 | 2018-2019 年供热季由于供热能力不足,增设了5台燃气调峰锅炉,供热能力为22.8MW,总供热能力为444MW。泰能热电公司 2018-2019 年供热季热源供热能力已经不能满足区域内供热负荷需求,供热缺口仍然还有 71.03MW,未来三年供热区域内供热面积还将增加约 288.35 万㎡,现有热源供热缺口较大,急需进行热源建设以满足不断增加的集中供热需求。根据泰能热电热源负荷分析,未来三年内供热缺口为171.95MW,因此本次工程建设规模为2×70MW燃气热水锅炉,配套烟气余热回收系统,合计供热能力为174MW | ||||||
项目组人员 | 冯东方、杨裕东 | ||||||
现场调查人员 | 冯东方、杨裕东 | 调查时间 | 2019.8.10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任广江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建设项目投入生产和使用后可能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 化学有害因素:甲烷、一氧化碳、氮氧化物。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不涉及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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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主要评价结论: (1)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规定,拟建项目属于“热力生产和供应”,并参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规定,判定拟建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2)建设项目采取了申请报告和本评价报告所提防护措施的前提下,预计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主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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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修改后通过 |
泰能热电能源站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发布日期:2019-09-10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