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灵宝市金盛矿业有限公司一选厂2号、3号尾矿库闭库工程安全现状评价 | |||||
【行业类别】 | 尾矿库 | 【评价类型】 | 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详细地址】 | 灵宝市故县镇安家底村 | |||||
【项目简介】 | 灵宝市金盛矿业有限公司一选厂为原安底金矿,始建于1980年,选矿厂经多次技改后,生产能力达到300t/d,选矿工艺为单一浮选,产品为金精矿。配套尾矿库为2号和3号尾矿库,位于灵宝市故县镇安家底村境内,一选厂2号、3号尾矿库原均为企业自建库,2009年2月和4月,中钢集团工程设计研究院郑州分院分别编制了《灵宝黄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二矿区一选厂2号尾矿库隐患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和《灵宝黄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二矿区一选厂3号尾矿库隐患治理工程初步设计》,2009年12月,中钢集团工程设计研究院郑州分院分别出具了《灵宝黄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二矿区一选厂2号尾矿库隐患治理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灵宝黄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二矿区一选厂3号尾矿库隐患治理工程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 2010年10月,河南省祥泰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分别编制了《灵宝黄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二矿区一选厂2号尾矿库隐患治理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和《灵宝黄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二矿区一选厂3号尾矿库隐患治理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2011年5月,2号尾矿库和3号尾矿库取得了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 2号尾矿库现状初期坝为碾压式均质土坝,坝顶标高494.0m,坝轴线底标高478.0m,坝高16.0m,坝顶宽4.2m,上游内坡比1:1.25,下游外坡1:2.90。该尾矿库大部分尾矿已被开挖利用,库内无堆积坝,库内仅有少量尾矿。 3号尾矿库现状初期坝为碾压式均质土坝,坝顶标高487.5m,坝轴线底标高470.6m,坝高16.9m(原设计初期坝坝高20.0m,原坝顶已被开挖3.1m),坝顶宽8.0m,上游内坡比1:2.7,下游外坡1:1.7。该尾矿库大部分尾矿已被开挖利用,库内无堆积坝,库内仅有少量尾矿。 一选厂2号、3号尾矿库下游350m为安底村居民区,按照《尾矿设施设计规范》(GB50863-2013),判定该尾矿库现状等别判定为四等库。 2017年6月,灵宝市金盛矿业有限公司矿权到期,由于灵宝市金盛矿业有限公司主矿区全部位于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致使矿山、选厂、尾矿库全面停产。2016.6,2号尾矿库停止排矿,2017.2,3号尾矿库停止排矿。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矿安〔2022〕4号,2022.02.08)“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者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尾矿库,停用时间超过3年的尾矿库,以及没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必须在1年内完成闭库治理并销”的要求,一选厂2号、3号尾矿库需进入闭库治理程序。 2023年1月,灵宝市金盛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河南鑫安利职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灵宝市金盛矿业有限公司一选厂2号、3号尾矿库闭库工程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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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同签订时间 | 2023年1月5日 | |||||
【项目组长】 | 李光明(职业资格证书编号:S011041000110192002375) | |||||
【项目组成员】 | 赵毅丽 刘冲(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1800000000301002) 孙山生(职业资格证书编号:1500000000300216) 张辉(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1800000000300914) 彭新建(职业资格证书编号:S011041000110193001815) 杨蕊(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170000000020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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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郭向科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紫薇 | |||
【报告编制人】 | 李光明、赵毅丽、刘冲、孙山生、张辉、彭新建、杨蕊 | 【报告审核人】 | 杨现林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人员】 | 李光明、赵毅丽、刘冲、孙山生、张辉、彭新建、杨蕊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时间】 | 2023年3月12日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照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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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1、尾矿库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溃坝、洪水漫顶、结构破坏、坝体失稳、坝体裂缝、渗透破坏、泥石流、坍塌、触电、流土、管涌、淹溺、高处坠落、不良地质条件等。 尾矿库存在的主要有害因素:环境污染、粉尘污染等。 上述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后,可控可防。 2、2号、3号尾矿库现状条件下初期坝坝坡抗滑稳定性满足要求,但3号尾矿库初期坝外坡陡于设计规定;2号、3号尾矿库库内尾砂已被回采,排水系统失效,雨季洪水不能外排;尾矿库初期坝未设置坝体位移人工观测设施。2号、3号尾矿库自2017年2月停止排放以来,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3、对照《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矿安〔2022〕88号),灵宝市金盛矿业有限公司一选厂2号、3号尾矿库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下步闭库设计应按照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治理,保证闭库后的尾矿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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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灵宝市金盛矿业有限公司一选厂2号、3号尾矿库闭库工程安全现状评价
- 发布日期:2023-10-10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