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民权县利伟建材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址 |
商丘市民权县孙六镇孙六集324省道北50米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王莽 | ||||
项目名称 | 民权县利伟建材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 ||||||
项目简介 | 民权县利伟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02月29日,位于商丘市民权县孙六镇孙六集324省道北50米。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投资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宋德雨,目前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的生产和销售,用人单位2020年生产商品混凝土约35万吨,年产商品混凝土约30万立方米。 民权县利伟建材有限公司现有商品混凝土生产线3条,砂浆生产线1条,现有员工39人,其中生产岗位22人,管理及辅助人员17人。因受环保管制以及销量影响,用人单位今年生产负荷较往年偏低,时有停产现象,且商混线正常情况只开启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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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人员 | 冯东方、郑雪东、张冰洁 | ||||||
现场调查人员 | 郑雪东、冯东方 | 调查时间 | 2021.4.9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王莽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郑雪东、张冰洁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1.4.16~4.18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王莽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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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存在危害因素:粉尘、噪声; 检测结果:各工种接触粉尘8h时间加权平均接触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各检测点粉尘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噪声:检测结果显示各工种接触噪声8h等效声级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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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民权县利伟建材有限公司属于“制造业—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为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严重”的用人单位。 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及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确定用人单位工作场所产生的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噪声。 建议:防尘设施补充措施及建议 (1)车间现场粉尘清扫,应选择湿式清扫或负压吸尘的方式。 (2)皮带下料口处加强设备密闭,及时对防尘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清理积尘,保证其防护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个体防护用品补充措施及建议 用人单位应加强防护用品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工人按要求佩戴防护用品;对于失效的防护用品,及时更换。 应急救援设施补充措施及建议 (1)制定职业卫生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2)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职业卫生管理补充措施及建议 (1)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且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2)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2020]第5号)的要求,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度包括:(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3)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建立职业卫生档案,档案包括:(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五)本公司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定期组织职业卫生相关培训,培训人员分作业工人和管理人员;培训的内容应包括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操作规程、所在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及其防护设施、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劳动者所享有的职业卫生权利等内容,并保存培训记录。 (5)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 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的要求,规范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告知卡。建议用人单位参照表13-1补充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卡。 (6)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设置在办公区域的公告栏,主要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设置在工作场所的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7)检测评价与日常监测 今后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检测结果应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劳动者公布。 (8)与员工签订职业危害告知书,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9)开展专人负责的日常监测工作,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 (10)评价工作结束后,及时向卫生主管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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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不涉及 |
民权县利伟建材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 发布日期:2021-10-08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