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武汉新明纤维树脂制品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址 |
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 第二小学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赵经理 | ||||
项目名称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八路与第十大街交叉口 | ||||||
项目简介 | 根据用人单位的特点,依据现场调查及用人单位提供资料确认本次检测范围为用人单位现有生产装置及其配套辅助设施,因企业订单量下降原因本次检测期间顶棚内饰件产线未开启,故未进行检测。本次检测主要包括汽车轮罩生产线、隔音件生产线。 | ||||||
项目组人员 | 郑雪东,王心怡,冯东方 | ||||||
现场调查人员 | 郑雪东,张冰洁 | 调查时间 | 2021.6.27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王凯敏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郑雪东,张冰洁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1.6.30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王凯敏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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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本次检测评价内容:粉尘:总粉尘浓度; 毒物:氮氧化物、丙酮、正己烷、乙酸乙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环己烷;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检测结果: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氮氧化物、丙酮、环己烷、正己烷、乙酸乙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噪声、高温。用人单位空气中化学有害因素浓度检测结果显示作业人员及作业地点化学有害因素浓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用人单位噪声强度测量结果显示作业人员接触噪声8h等效声级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本次检测结果显示用人单位工作场所WBGT(℃)指数测量值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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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确定该用人单位属于 “三、制造业”—“(二十四)、汽车制造业”—“7、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加强员工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严格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保证操作人员进入有害作业场所时正确佩戴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严禁不佩戴防护用品进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每年委托职业卫生评价机构至少开展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并及时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 优先采用工程措施,降低大噪声风动设备的噪声强度,如在喷嘴处加装消音器。 加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及时更换失效的防护用品,切实起到保护劳动者健康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48号)、《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等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职业卫生培训等职业病防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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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八路与第十大街交叉口
- 发布日期:2021-08-17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