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老河口光联科技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址 |
老河口市经济开发区科技产业园横二路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贾勇 | ||||
项目名称 | 老河口光联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 ||||||
项目简介 | 老河口光联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生产精细化工产品为主的科技型民营企业,位于老河口市经济开发区科技产业园横二路,公司占地面积80亩,现有员工73人,年产2,5-二甲氧基二氢呋喃600吨。目前用人单位运行状况良好。 | ||||||
项目组人员 | 孟丹丹、赵鲁华、蔡晓东 | ||||||
现场调查人员 | 赵鲁华、蔡晓东 | 调查时间 | 2021.09.01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贾勇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赵鲁华、蔡晓东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1.09.06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贾勇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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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职业病危害因素:氯化氢、氯气、硫酸、硫化氢、氢氧化钠、碳酸钠、甲醇、呋喃、噪声、工频电场、高温。 1 化学有害因素 本次检测结果显示各工种接触呋喃、甲醇、氯化氢、硫酸、碳酸钠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工作场所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工作地点接触氯气、氢氧化钠、硫化氢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2 噪声 本次测量结果显示各工种接触噪声8h等效连续A声级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工作场所噪声强度测量结果显示离心机、制冷机处噪声强度强度超过85dB(A),噪声频谱分析显示其主频率主要分布在500Hz~1kHz之间,属于中高频噪声,易引起听力损伤。 3 高温 本次测量结果显示烘干机工作场所高温的WBGT指数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4 工频电场 本次测量结果显示配电房工作场所工频电场强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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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建议 针对本次现场调查和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严格要求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2)为离心工配备符合防护要求的防噪耳塞,加强个人防噪耳塞的佩戴监管,要求作业人员在进行噪声作业时必须佩戴防噪耳塞。 (3)加强厂区绿化,在非生产区与生产区之间道路两侧种植高大乔木类绿植,吸收、净化生产区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降低对非生产区的影响。 (4)对工作场所进行及时的清扫及冲洗,减少毒物在作业场所的蓄积。 (5)加强工作场所的通风排毒,以利于有毒气体的排出。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7号)有关规定及时在车间工作场所设置职业病危害公告栏,及时公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结果。 (7)定期组织职业卫生相关培训,培训人员应包括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培训的内容应包括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操作规程、所在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及其防护设施、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劳动者所享有的职业卫生权利等内容。培训应做好记录工作,档案资料应有专人负责保管。 (8)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建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应及时组织救治或医学观察,都记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 公司职业卫生档案内容主要如下: 1)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 2)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3)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 4)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 5)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6)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7)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8)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要求的体检项目,对入职员工做好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体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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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无 |
老河口光联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 发布日期:2021-09-25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