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新疆天富绿能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址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134团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张景龙 18699336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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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兵团北疆石河子100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天富40万千瓦光伏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
项目简介 | 新疆天富绿能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2年03月,主要从事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等。 兵团北疆石河子100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天富40万千瓦光伏项目包括新建装机容量40万千瓦光伏,同步配套建设60MW/120MWh电池储能系统等设施。 太阳能光伏发电是直接将太阳能转换为电能的一种发电形式。在光照条件下,多晶硅电池吸收光能,电池两端出现异号电荷的积累,即产生“光生电压”,这就是“光生伏打效应”。在光生伏打效应的作用下,太阳能电池两端产生电动势,将光能转换成电能。通过组件的串、并联形成太阳能电池方阵,使得方阵电压达到系统输入电压的要求。通过逆变器将直流电转换成交流电后汇流升压,再经升压系统与电网相连,向电网供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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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人员 | 吴洋楠、吴彦明、郑雪东、赵鲁华 | ||||||
现场调查人员 | 吴洋楠、赵鲁华 | 调查时间 | 2022.6.15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张景龙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本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 预评价不涉及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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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的行业分类标准,建设项目属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中第4416类““太阳能发电”,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规定,兵团北疆石河子100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天富40万千瓦光伏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本项目涉及的作业场所提出了防护措施,兵团北疆石河子100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天富40万千瓦光伏项目在采取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报告所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个体防护措施的前提下,预计各生产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将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补充措施和建议 1、 特殊情况下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1)柴油发电机室防毒措施 柴油发电机室应设置机械通风设施,防止柴油不完全燃烧时产生的一氧化碳聚集,同时发电机排气管安装时应伸至室外。 (2)检维修过程中的防护措施 不应安排存在高处作业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登高检维修作业; 检维修作业之前,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对参加检维修人员进行交底、告知工作,使其了解相关事件的应急对策等。 2、 应急救援补充措施 管理区办公楼及外出巡检车应配置应急药箱,药箱内药品可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表A.4,按需配备。 3、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补充措施 (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补充措施 项目正式投产后,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以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外委人员职业卫生管理措施 建设单位应在发包合同中要求外委单位在作业过程中采取职业病危害防控措施,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职业危害告知、体检、培训、个体防护等职责。 (3)职业健康监护补充措施 项目建成后新招聘的人员应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具有职业禁忌证的人员从事与其对应的禁忌作业。 (4)职业卫生培训 项目正常运行后,应对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开展职业卫生培训,使其具备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作业人员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职业卫生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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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评审通过。 |
新疆天富绿能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兵团北疆石河子100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天富40万千瓦光伏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发布日期:2022-07-30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