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徐州鹏宇液压科技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址 |
新沂市合沟镇工业集中区66号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李振坤 | ||||
项目名称 | 徐州鹏宇液压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徐州鹏宇液压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07-19,法定代表人为巩洪宝,注册资本为7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381MA1WX42797,企业地址位于新沂市合沟镇工业集中区66号,所属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经营范围包含:一般项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022年9月20日徐州鹏宇液压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河南鑫安利职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对徐州鹏宇液压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工作。 | ||||||
项目组人员 | 杜艳勤、张晶、王吉奥、祁勇 | ||||||
现场调查人员 | 杜艳勤、王吉奥 | 调查时间 | 2022.09.21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赵合意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杜艳勤、王吉奥、张晶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2.09.25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赵合意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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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检测结果表明,所检测岗位(检测点)接触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粉尘、甲醛、苯酚、一氧化碳、锰及其化合物)浓度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所检测岗位(对象)接触噪声有害因素除自动造型线操作岗、抛丸加工区、修边打磨区、制芯区、车床岗工作场所接触噪声强度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等效声级超职业接触限值外,其余所检测岗位接触噪声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的要求。 超标原因分析:制芯机、抛丸清理等机械设备工作时发生摩擦、碰撞时产生的噪声;空压机等设备进排气产生的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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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 检测结果表明,所检测岗位(检测点)接触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粉尘、甲醛、苯酚、一氧化碳、锰及其化合物)浓度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所检测岗位(对象)接触噪声有害因素除自动造型线操作岗、抛丸加工区、修边打磨区、制芯区、车床岗工作场所接触噪声强度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等效声级超职业接触限值外,其余所检测岗位接触噪声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的要求。 超标原因分析:制芯机、抛丸清理等机械设备工作时发生摩擦、碰撞时产生的噪声;空压机等设备进排气产生的噪声。 建议 7.1整改建议 对生产设备采取减振、降噪、隔音等措施。在噪声超标及高噪声场所增设相应的职业危害告知牌,及佩戴相应劳保用品警示牌。加强监督、指导职工正确佩戴防噪耳塞,降低职工直接接触噪声强度,并在满足工作要求的情况下尽量减少接触时间,同时加强对上述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 根据《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指南》(WS/T754-2016 )的规定,在选用护听器时,劳动者佩戴护听器后,其实际接受的等效声级应保持在85dB(A)以下,使用护听器后实际暴露的噪声强度在75dB(A)至80dB(A)之间,效果最佳。建议受检单位为超标岗位员工配备3M1110防噪声带线泡耳塞(NRR:29dB,SNR:31dB)防噪耳塞,通过计算[(29-7)/2=11dB,88.2dB-11dB=77.2dB],故超标岗位员工在佩戴3M1110型防噪耳塞后,其实际接受的等效声级在85dB(A)以下。 7.2其他建议 同时,对其他全部所检接触噪声岗位劳动者,防噪声耳罩或耳塞的佩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造型车间高温作业岗位夏季的通风降温工作;加强员工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综合分析用人单位生产项目原辅材料、工艺流程的特点,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要求,该公司属于(C339)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经综合分析,建设项目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因技术、工艺、设备、材料或生产负荷等发生变化导致原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建议企业应重新进行定期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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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不涉及 |
徐州鹏宇液压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 发布日期:2022-11-07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