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开封锦科流量仪表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址 |
开封市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聂桂琴 | ||||
项目名称 | 开封锦科流量仪表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 ||||||
项目简介 | 开封锦科流量仪表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06月06日,位于开封市祥符区八里湾镇玉皇庙村安玉路8号。经营范围包括工业流量仪表、自动化仪表成套设备生产销售。我公司受开封锦科流量仪表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公司生产场所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臭氧、氮氧化物、苯、甲苯、二甲苯、丙烯酸、紫外辐射、噪声等)进行检测评价。 | ||||||
项目组人员 | 杨蕊、段兆伟、高立 | ||||||
现场调查人员 | 段兆伟、高立 | 调查时间 | 2023.05.30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聂桂琴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段兆伟、高立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3.6.1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聂桂琴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臭氧、氮氧化物、苯、甲苯、二甲苯、丙烯酸、紫外辐射、噪声等。 检测结果: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1)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2019年按第1号修改单修改版)的规定,用人单位属于“C40仪器仪表制造业” 中的“C401通用仪器仪表制造”行业,其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委员会令[2020]第5号)相关规定,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 (2)建议为作业人员配备防噪声耳塞;并加强监督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佩戴。 (3)定期组织职业卫生相关培训,培训人员应包括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培训的内容应包括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操作规程、所在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及其防护设施、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劳动者所享有的职业卫生权利等内容。培训应做好记录工作,档案资料应有专人负责保管。 (4)加强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严禁职业禁忌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定期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的职业禁忌证患者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完善劳动者职业健康档案。 (5)设置公告栏,公布本单位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等内容。设置在办公区域的公告栏,主要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设置在工作场所的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
||||||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不涉及 |
开封锦科流量仪表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 发布日期:2023-06-27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