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濮阳市新星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址 |
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县、范县、清丰县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王寒雪 | ||||
项目名称 | 濮阳市新星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增量配电网风电制氢示范项目配套风电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濮阳市新星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称“建设单位”)成立于2018年08月15日成立,为中石化新星河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和濮阳市工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合资建立,主要负责濮阳市及周边区域风、光、电、热等新能源业务的市场开发和建设、管理运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致力于成为生态文明实践者。中石化集团公司在2018年4月2日正式启动“绿色企业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大能源结构低碳化、清洁化推进力度。2018年9月,建设单位与中原油田分公司签订风力发电项目合作协议,协议约定濮阳市新星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为投资主体,发电量全部由中原油田消纳。 | ||||||
项目组人员 | 田凯、靳永芬、胡潇泊 | ||||||
现场调查人员 | 田凯、靳永芬 | 调查时间 | 2022.4.08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王寒雪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不涉及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不涉及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不涉及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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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建设项目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如下:物理因素:工频电场、噪声。不涉及检测结果。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XG1-2019),濮阳市新星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增量配电网风电制氢示范项目配套风电项目属于“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D44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D441 电力生产(其他)”,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建议:(1)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应为运维人员在冬季配备棉衣等冬季防寒用品; (2)建设项目建成后应成立应急救援机构,配备相应人员,并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预案中应包含职业性中暑相关专项预案及处置方案、防暑降温药品、巡检车配备冷暖空调等; (3)建设项目下一步设计专篇中明确生活舱内拟设置的辅助用室种类及数量,如卫生间、盥洗室、更衣柜等;细化各预制舱室设备进风口及排风口位置设置,应避免发生气流短路,保障气流能有效到达舱室内各个区域,以达到排除舱室内余热及有害物质的目的,同时通风系统的开关键应设置于入口处,以便于开启; (4)建设项目下一步设计专篇中明确拟设置的警示标识及告知卡种类和位置,如风电场“噪声有害”、“戴护耳器”,变电器及开关站“噪声有害”、“戴护耳器”、“当心电磁辐射”、公告栏等;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应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健委令[2020]第5号)要求完善缺少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补充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等; (5)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应成立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任命专职/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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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修改后通过评审。 |
濮阳市新星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增量配电网风电制氢示范项目配套风电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发布日期:2022-04-30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