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遂平上实水务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址 |
驻马店市遂平县遂嵖公路北段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李健 | ||||
项目名称 | 遂平上实水务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遂平上实水务有限公司是河南上实投资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河南上实投资有限公司是上海实业环境控股有限公司在河南设立的水环境业务投资平台。遂平上实水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15日,位于遂平县遂嵖公路北段。2017年与遂平县政府签订了供水和污水处理厂一体化PPP项目协议,总投资3.6亿,经营期30年。下辖两个污水处理厂和两个自来水厂,两个自来水厂共有职工126人,两个污水处理厂共有职工52人。 | ||||||
项目组人员 | 刘松柏、张尔益、胡潇泊 | ||||||
现场调查人员 | 刘松柏、张尔益 | 调查时间 | 2022.12.26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李健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刘松柏、张尔益、崔昌、赵昆南、胡潇泊、宋相哲、张奎凡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3.01.03~01.05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李健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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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氨、硫化氢、氯化氢、二氧化氯、氯气、噪声、工频电场。 检测结果: (1)毒物 用人单位各工种接触毒物的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及各工作场所空气中毒物的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2)噪声 用人单位各工种接触噪声的40h等效连续A声级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3)工频电场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工频电场强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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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用人单位每年应委托已在省卫生健康委备案的医疗卫生机构对全部接害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且体检项目应符合《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对新进员工、调岗/离职人员进行上岗前、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检查机构建议书面告知作业人员, 用人单位应安排专人定期进行职业危害日常监测工作。 用人单位污水处理厂宜设置硫化氢毒气体报警仪和便携式硫化氢气体检测报警器。硫化氢报警值应根据气体毒性和现场实际情况至少设警报值和高报值。预报值设置为5mg/m3,警报值设置为10mg/m3;高报值应综合考虑有毒气体毒性、作业人员情况、事故后果、工艺设备等各种因素后设定。 用人单位应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应急设备、设施应定期维护、及时更新。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需参加由地方卫生健康委或第三方培训机构开展的职业卫生培训。 用人单位应在本次评价工作完成后及时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用人单位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要求设置职业卫生公告栏。设置在办公区域的公告栏,主要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内容;设置在工作场所的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内容。 用人单位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要求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当在工作场所入口处及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或设备附近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用人单位生产车间应设置“当心中毒”、“戴防毒面具”、“戴防护眼镜”、“注意通风”、“当心腐蚀”、“戴防护手套”等警示标识及职业危害告知卡。 用人单位应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指定专人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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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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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上实水务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发布日期:2023-04-05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