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址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螺山路2号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李国强 | ||||
项目名称 |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公司(股票代码 300466)创建于1996年,是中国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联盟理事单位、江苏省数字经济联合会副会长单位,江苏省智能制造领军服务机构、江苏省中小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级服务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双软认定企业。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平台整合了数字化和自动化领域15家公司,建立了赛摩智能制造生态圈。赛摩先后起草了国家标准8项,拥有上百项国内外知识产权证书;赛摩工业互联网平台荣获工信部双创平台示范项目,是江苏省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电子皮带秤被工信部评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机器人全自动制样系统荣获中国工业优秀设计奖和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产品,赛摩项目多次荣获部级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企业被授予部级卓越绩效先进企业。 公司围绕“数字化和自动化解决方案服务商”战略目标,利用赛摩智能制造生态圈资源优势,规划形成了智能装备业务、自动化业务、信息业务三大业务板块,致力于数字化工厂整体建设、物流仓储系统建设、自动化产线建设、信息管控系统建设、工业机器人应用、工业互联网应用、大数据与物联网应用等相关领域,助力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为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赋能。2023年3月14日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河南鑫安利职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对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工作。 | ||||||
项目组人员 | 杜艳勤、张晶、王吉奥 | ||||||
现场调查人员 | 杜艳勤、张晶 | 调查时间 | 2023.03.24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李国强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杜艳勤、王吉奥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3.03.27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李国强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检测结果表明,所检测岗位(检测点)接触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粉尘、臭氧、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锰及其化合物、二甲苯、乙酸丁酯、丁醇)浓度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所检测岗位(对象)接触(噪声、紫外辐射、工频电场、手传振动)强度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的要求。所检测岗位(检测点)的照度均符合GB 50034-201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 检测结果表明,所检测岗位(检测点)接触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粉尘、臭氧、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锰及其化合物、二甲苯、乙酸丁酯、丁醇)浓度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所检测岗位(对象)接触(噪声、紫外辐射、工频电场、手传振动)强度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的要求。所检测岗位(检测点)的照度均符合GB 50034-201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要求。 建议 加强对所检接触噪声接近和大于80dB(A)岗位劳动者,防噪耳罩或耳塞的佩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运行。加强员工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综合分析用人单位生产项目原辅材料、工艺流程的特点,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要求,该用人单位分类为(C343)物料搬运设备制造,经综合分析,建设项目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因技术、工艺、设备、材料或生产负荷等发生变化导致原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建议企业应重新进行定期检测。 |
||||||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不涉及 |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
- 发布日期:2023-05-08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