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潢川县鼎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址 |
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王冠宇 | ||||
项目名称 | 潢川县鼎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潢川县36MW分散式风电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建设项目装机容量为36MW,采用10台3600kW的风电机组,北区安装7台,配一座35kV开关站,南区安装3台,配一座10kV开关站 | ||||||
项目组人员 | 吴洋楠、邵锴、马会涛、吴彦明 | ||||||
现场调查人员 | 吴洋楠、邵锴 | 调查时间 | 2022.7.10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王冠宇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王冠宇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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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运行人员每月对风机巡检一次,巡检频次较低,且散热风扇为间歇性启动,故分析认为该用人单位劳动者在正常工作过程中受到噪声危害较小。 本次共检测用人单位15个工作地点的工频电场强度,检测结果显示15个工作地点工频电场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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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判定该建设项目属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生产—风力发电,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判定该建设项目属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生产-电力生产(其他),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项目,结合检测数据及建设项目现场管理情况分析认为,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项目。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工频电场、噪声、高温。生产过程中最可能发生的职业病为高温天气巡检作业可能发生的职业性中暑等。 该建设项目采取了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按国家相关要求开展了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在生产状况正常情况下,经现场调查及采样检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综合分析认为,建设项目当前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在将来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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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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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鼎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潢川县36MW分散式风电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发布日期:2023-03-30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