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界首市天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址 |
界首市工业园区胜利路3号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刘克光 | ||||
项目名称 | 界首市天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 ||||||
项目简介 | 界首市天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托河南鑫安利职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对其生产车间的粉尘、毒物、噪声进行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 | ||||||
项目组人员 | 许仑、张康康 | ||||||
现场调查人员 | 许仑、张康康 | 调查时间 | 2023.02.25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刘克光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许仑、张康康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3.02.27 2023.03.08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刘克光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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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用人单位存在的粉尘、毒物、噪声检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总粉尘浓度、乙酸乙酯、乙酸丙酯、异丙醇、正丙醇、石蜡烟、噪声。本次检测结果显示,用人单位各车间各工种接触的化学因素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工作场所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各工种接触噪声8h等效连续A声级强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各作业场所噪声强度测量结果显示各工作地点的噪声强度均未超过85dB(A)。 建议:(1)加强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严禁职业禁忌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定期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的职业禁忌证患者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完善劳动者职业健康档案。 (2)继续做好各装置防护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与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和防护效果。 (3)建立并完善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制度,严格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保证操作人员进入有害作业场所时正确佩戴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严禁未配戴防护用品进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4)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健康委员会[2020]5号)规定,定期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5)继续做好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工作,发现超标现象及时进行整改治理。 (6)加强粉尘岗位的清扫,及时清除地面或设备等处的粉尘,防止扬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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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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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市天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 发布日期:2023-03-31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