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郑州煤机长壁机械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址 |
郑州市经开区第十大街123号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王奇 | ||||
项目名称 | 郑州煤机长壁机械有限公司年产65台套超重型刮板输送机结构件产线扩建(一期)项目 | ||||||
项目简介 | 郑州煤机长壁机械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正式注册成立,是郑州煤矿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坐落于河南省郑州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专业从事煤矿井下综采工作面刮板输送设备的研发设计、加工、制造及销售,产品涵盖刮板输送机、转载机、破碎机、转载机自移系统、皮带机自移机尾等系列、100多个品种,是郑煤机集团煤矿综采工作面输送设备的研制基地。公司注册地址位于郑州市经开区第十大街123号。用人单位现有员工约173人,年产值约为34392万元。 为提高超重型刮板机的整体产能,建设单位建设提出“郑州煤机长壁机械有限公司年产65台套超重型刮板输送机结构件产线扩建(一期)项目”(以下简称“拟建项目”),2022年3月17日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2203-410171-04-02-132465”对该项目给予备案确认,在现有厂房的南侧扩建一跨下料车间,长度117.5m(轴线距离),宽度25.15m(轴线距离),建筑面积2961m2。同时,通过本次扩建,充分利用现有设备,新增2台数控板材等离子切割机和1台数控板材火焰切割机、2台除尘器和1台空气压缩机,同时将7#下料车间原有2台数控板材等离子切割机和2台数控板材火焰切割机及其配套的除尘器迁移进8#下料车间,提高超重型刮板机的整体产能到65台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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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人员 | 张尔益、张奎凡 | ||||||
现场调查人员 | 张尔益、张奎凡 | 调查时间 | 2022.09.09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王奇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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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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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2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对郑州煤机长壁机械有限公司年产65台套超重型刮板输送机结构件产线扩建(一期)项目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得到以下结论: (1)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确定拟建项目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化学有害因素:粉尘、臭氧、氮氧化物;物理因素:噪声、紫外辐射。 (2)拟建项目非正常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电焊烟尘、电焊弧光、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氮氧化物、臭氧、噪声;在对设备、管道进行维修喷漆时,作业人员会接触到水性漆中含有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3)根据对拟建项目工程分析和类比项目资料的分析,综合预测:通过采取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后,正常生产情况下,拟建项目作业人员接触粉尘、臭氧、氮氧化物的浓度(强度)应能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以上员工正确佩戴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管理。 (4)拟建项目在职业病防护设施、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应急救援设施、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方面、职业卫生管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5)拟建项目关于个体防护用品、职业卫生专项投资等方面的内容阐述不完善,建议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中进行详细设计。 (6)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XG1-2019),该厂属于“三 C 制造业;(二十三)专用设备制造业;C3511矿山机械制造”。综合分析认为,拟建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7)根据拟建项目工程分析,结合类比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预测拟建项目在采取了本报告所提补充措施与正确佩戴个体防护措施后,各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强度)范围和接触水平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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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评审意见: 1.《预评价报告》对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技术材料等描述较完整; 2.《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全面、客观、准确; 3.《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 4.《预评价报告》对建设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分析和评价基本正确; 5.《预评价报告》对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建议符合要求; 6.《预评价报告》针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建议基本合理、可行; 7.《预评价报告》结论正确。 专家组建议: 1.明确评价范围; 2.结合劳动者作业内容、使用设备等,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与分析; 3.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分析评价及职业病防护补充措施建议; 4.专家其他个人意见修改时参考。 |
郑州煤机长壁机械有限公司年产65台套超重型刮板输送机结构件产线扩建(一期)项目
- 发布日期:2022-10-20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