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河南辉龙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荥阳市五龙工业开发区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张总 | ||||
项目名称 | 河南辉龙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河南辉龙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05月24日,位于荥阳市五龙工业开发区,是集开发、生产、销售铝型材等为一体的实体企业,经营范围包括:工业及建筑用铝型材、彩色铝型材的生产、销售,新产品开发,来料加工,金属制品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等。年产铝型材22113吨。 | ||||||
项目负责人 | 冯东方 | ||||||
现场调查人员 | 胡明立 | 调查时间 | 2019.11.12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张总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胡明立、贾鹏凯等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19.11.14~2019.11.16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张总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一氧化碳、硫酸、氢氧化钠、氟化锆、噪声等。 粉尘:所测各工种接触粉尘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各工作场所粉尘浓度超限倍数计算值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毒物:检测结果显示,工人接触一氧化碳、硫酸、氢氧化钠、氟化锆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各工作场所一氧化碳、硫酸、氢氧化钠、氟化锆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噪声:本次测量结果显示,各工种接触噪声8h、40h等效声级强度均未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85dB(A)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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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主要结论: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的规定,用人单位属于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的“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主要建议:1、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接尘工人(锯床操作工等)佩戴符合要求的防尘口罩。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工人(挤压车间操作工等)作业时正确及时佩戴防噪声耳塞。。 2、硫酸、氢氧化钠储存区及加药处应设置洗眼冲淋装置。完善应急用品的配备,例如增加预防高温烫伤的烫伤软膏,增加预防职业性中毒、窒息的空气呼吸器等。制定应急救援演练计划,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并保存应急救援演练记录。 3、噪声禁忌证人员应调离高噪声作业岗位。电测听异常人员(非噪声禁忌证)应在脱离噪声作业环境48h后进行复查;其他职业健康检查异常人员应按体检机构建议进行复查。对离岗工人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并存档。 4、购置粉尘、噪声检测仪器,开展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或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档案相关内容。完善警示标识、公告栏、合同告知内容,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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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修改后通过。 |
河南辉龙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公开信息
- 发布日期:2020-06-02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