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河南安彩光热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址 |
安阳市产业集聚区(龙安区马投涧镇)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程新红 | ||||
项目名称 | 河南安彩光热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光热新材料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
项目简介 |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项目总投资:67621.2万元,其中项目新增总投资65221.2万元,利用原有资产2400万元。 备案证明上项目代码为2020-410506-30-03-073622。 项目规模:建设项目总投资为67621.2万元,其中项目新增投资65221.2万元(包括新增建设投资61437.4万元,建设期利息783.8万元,流动资金300万元),利用原有资产2400万元。 主要工程内容:新建一条600t/d超白浮法玻璃生产线,配套深加工生产线、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办公及生活配套设施,具体包括:(1)原料系统:上料、称量、混合系统。(2)主生产线:①熔化工段;②成形工段;③退火工段;④切裁、成品工段;⑤玻璃深加工(中空玻璃生产线、夹胶玻璃生产线);⑤碎玻璃系统;⑥自控系统。(3)公用工程及辅助配套设施:①空气压缩站、氮气站;②氨分解制氢站、液氨储棚;③天然气调压站;④供配电系统;⑤给排水系统;⑥暖通除尘系统;⑦废物存储站;⑧脱硫脱硝除尘系统;⑨余热锅炉。(4)总图运输设施:①大门;②厂区围墙、道路等。(5)办公设施:①生产楼;②门卫。 生产制度及岗位定员:建设单位劳动定员379人,其中一线作业人员333人(四班三运转人员160人,常白班人员173人),行政管理、市场营销人员(常白班)46人,每班工作8h,每周工作5天。 建设项目所需人员大部分从安彩高科内部调剂,5名投料工为外委人员,来自安阳市宏达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实行常白班,每班8h工作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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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人员 | 侯艳红、韩静宜、吴彦明 | ||||||
现场调查人员 | 侯艳红、韩静宜 | 调查时间 | 2021.11.08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刘波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侯艳红、张辉、吴彦明、陈立浩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1.11.19~2021.11.21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程新红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图1 现场检测照片 图2 与企业陪同人员的合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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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建设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中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矽尘、石灰石粉尘、白云石粉尘、煤尘、其他粉尘)、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锡、氨、碳酸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建设项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显示,除硅砂线操作工、配料操作工接触总粉尘浓度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硅砂线操作工接触呼吸性粉尘浓度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外,其他工种接触总粉尘、呼吸性粉尘、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锡、碳酸钠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除硅砂线皮带巡检位、耙砂机司机室、斗提机尾巡检位的总粉尘浓度和硅砂下料口处、皮带巡检位、耙砂机司机室、斗提机尾巡检位、斗提机头巡检位的呼吸性粉尘浓度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外,其余各工作场所短时间接触总粉尘、呼吸性粉尘、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锡、碳酸钠的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除碎玻璃操作工、熔化工、切割操作工接触噪声的40h等效连续A声级强度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外,其他工种接触噪声的40h等效连续A声级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各工作地点噪声测量结果显示混料机、碎玻璃皮带头巡检位、碎玻璃皮带尾巡检位、2#澄清带卡脖池壁冷却风机、1#钢碹渣冷却风机、1#L吊墙冷却风机、2#池炉冷却风系统、4#池炉冷却风系统、天然气配气间、熔化池壁冷却风机、1#锡槽槽底冷却风机、退火窑A区风机、退火窑RET3区、正常落板处、上框、余热锅炉、离心空压机噪声强度大于85dB(A)。 建设项目工作场所的工频电场强度和作业人员接触高温的时间加权WBGT指数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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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措施与建议 (1)建议在上料口四周增加围挡,防止粉料逸散到工作场所。定期检测上料口除尘器的风量,确保除尘器的除尘效果。 (2)建议采用移动式真空吸尘系统打扫工作场所逸散出来的粉料料,防止产生二次扬尘。 (3)及时检查和维修输送皮带,防止跑冒现象。 (4)在使用有毒物品工作场所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在使用高毒物品的工作场所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 (5)增大熔炉南侧通风面积,使车间能够形成穿堂风。 (6)锡槽、退火窑等工作场所的向室内送入清洁空气的装置,应根据空气动力学相关原理,改变其管路的排布,或者改变空气流动的方向,在送入清洁空气的同时,能够排出室内的热空气,改善室内的空气流通效果。 (7)为余热锅炉及脱硝脱硫操作工、中空钢化车间的切割操作工、磨边操作工配备防噪耳塞(SNR值不低于18dB),为成品车间切割操作工配备SNR值为40dB的防噪耳罩+防噪耳塞。 (8)建设单位需加强现场监督管理,确保各工种正确佩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后进入工作场所,并要求其规范作业。 (9)重新设置二氧化硫泄露报警器和氨气泄露报警器的预报值和报警值,使其预报值为氨或二氧化硫的1/2PC-TWA值,报警值为氨或二氧化硫的PC-TWA值。 (10)建设单位应补充完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确保工作场所的指令标识和提示标识成对出现,并按照禁止、警告、提示和指令标识进行张贴。 (11)设置矽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以二氧化氮计)职业病危害告知卡,设置氢氧化钙、碳酸钠中文警示说明。 (12)建设单位应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公告栏。设置在办公区域的公告栏,主要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设置在工作场所的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13)建设单位应组织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加职业卫生培训。 (14)建设单位应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补充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15)建设单位应组织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包含外委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应根据工种现场接触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规定确定职业健康体检项目,电工作业人员体检项目中增加共济运动检查,接触弧光作业人员体检项目中增加角膜、结膜、晶状体和眼底的检查。 评价结论 通过研读建设项目有关资料,结合现场检测数据和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在建设单位对所提问题整改后,在职业病防护措施正常运行和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各工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暴露水平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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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验收组同意整改后通过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
河南安彩光热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光热新材料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发布日期:2022-01-30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