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甘肃省庆阳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镇原公路段养护工区料场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址 |
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327国道旁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潘小刚 | ||||
项目名称 | 甘肃省庆阳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镇原公路段养护工区料场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 ||||||
项目简介 | 甘肃省庆阳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镇原公路段养护工区料场(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位于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327国道旁,成立于2016年。项目总投资210万元,占地面积5834.18m2,购置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的型号为XAP120型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一套,安装搅拌楼一套,型号为WDB500,生产能力为年产12万吨水泥稳定级配碎石。 用人单位现有生产工人5人,其中铲车司机1人,控制室3人,辅工1人。生产制度实行单班制,生产方式为间歇性生产,每年4-6月及8-9月生产,每周生产3-4天。 用人单位成立有职业卫生管理小组,自投产后未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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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人员 | 吴洋楠、陈立浩 | ||||||
现场调查人员 | 吴洋楠、陈立浩 | 调查时间 | 2022.5.22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张小明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吴洋楠、陈立浩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2.5.22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张小明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用人单位重点检测职业病危害因素有: (1)粉尘:游离二氧化硅、总粉尘浓度。 (2)物理因素:噪声。 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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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
建议 针对本次现场调查和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定期组织职业卫生相关培训,培训人员应包括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培训的内容应包括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操作规程、所在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及其防护设施、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劳动者所享有的职业卫生权利等内容。培训应做好记录工作,档案资料应有专人负责保管。 (2)加强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严禁职业禁忌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的职业禁忌证患者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完善劳动者职业健康档案。 (3)做好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4)对员工正常操作过程中佩戴防护用品进行监督。 (5)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8号)规定,及时、如实向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并接受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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