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郑州金星啤酒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址 |
郑州市新郑薛店镇暖泉路16号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王晓华 | ||||
项目名称 | 郑州金星啤酒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 ||||||
项目简介 | 郑州金星啤酒有限公司位于郑州市新郑薛店镇暖泉路16号,属有限责任公司,现有职工500余人,包括酿造车间(包含糖化、滤酒、发酵车间)、包装车间、动力车间、生啤车间、污水处理站、仓库等,厂区还有与啤酒生产相配套的集团办公楼,啤酒年生产能力30万千升。 | ||||||
项目组人员 | 刘松柏 | ||||||
现场调查人员 | 刘松柏、张尔益 | 调查时间 | 2022.07.25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王晓华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刘松柏、宋相哲、胡俊峰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2.07.27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王晓华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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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氮氧化物、硫化氢、氨、一氧化碳、氢氧化钠、工频电场、噪声、高温。 检测结果: (1)粉尘 用人单位上料粉碎工接触总粉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及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2)毒物 用人单位各工种接触氮氧化物、氨、一氧化碳的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及各工作场所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3)噪声 用人单位动力车间制冷工、包装车间操作工、洗瓶工、生啤车间操作工接触噪声的40h等效连续A声级强度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4)工频电场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工频电场强度符合国家职业限值的要求。 (5)高温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测量高温WBGT值符合国家职业限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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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1)用人单位应在生产车间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如“注意防尘”、“戴防尘口罩”、“噪声有害”、“戴护耳器”等。 (2)用人单位应定期开展职业卫生培训,督促劳动者在作业时应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3)用人单位应加强工作场所的监督管理,建立并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监测制度,并将监测结果及时向劳动者公布。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24号)的有关规定,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以及时发现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及职业病病人。 (5)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如实向监管部门申报危害项目,并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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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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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金星啤酒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 发布日期:2022-08-12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