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郑州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
荥阳市京城路与科学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张磊 | ||||
项目名称 | 郑州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 ||||||
项目简介 | 郑州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目前该公司现有生产装置为其轨道交通车辆工程一期一阶段装置,生产规模为年新造轨道交通车辆约300辆,厂区现有生产车间为表面处理车间、组装车间、试验车间和调试车间。 | ||||||
项目负责人 | 王艳娇 | ||||||
现场调查人员 | 王艳娇、贾鹏凯 | 调查时间 | 2021.12.1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张磊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王艳娇、贾鹏凯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1.12.3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张磊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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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用人单位主要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丁酯、乙酸丁酯、苯乙烯、噪声。 检测结果:喷砂工在不佩戴防护用品的情况下接触粉尘时间加权平均接触浓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喷阻尼浆时粉尘短时间接触浓度超标。腻子工、打磨工接触苯乙烯时间加权平均接触浓度和腻子涂刮、腻子打磨处苯乙烯短时间接触浓度超标;喷砂工、车下设备钳工、车上先行钳工、车下管路钳工接触噪声8h等效声级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其他工种接触粉尘、毒物、噪声浓度或强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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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建议:(1)优先采用无毒腻子代替使用苯乙烯的腻子。作业过程中,应避免将通风系统的排风口堵住,影响通风效果。加强腻子涂刮工序的通风排毒。 (2)优先采用工程措施,降低大噪声风动设备的噪声强度,如在喷嘴处加装消音器。 (3)用人单位组装车间进行装配作业时,各班组主要由1人进行紧固作业,但该工人不固定,在进行防护用品配备及体检时应考虑所有接触人员。 (4)加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及时更换失效的防护用品,切实起到保护劳动者健康的作用。 (5)用人单位行业分类属于“C制造业—C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C372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应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并及时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2020]第5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8号)、《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等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职业卫生培训等职业病防治工作。 (7)用人单位使用涂料、腻子等分批次采购,考虑到涂料、腻子等的成分可能会与检测期间使用的物料成分及含量有所不同,建议建设单位做好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实时收集,并根据成分的变化做好现场防护及工人的个体防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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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不涉及 |
郑州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 发布日期:2021-12-30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