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安阳县中昊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址 |
安阳县洪河屯乡洪河大道66号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刘喜龙 | ||||
项目名称 | 安阳县中昊光伏电力有限公司营房20MW光伏电站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安阳县中昊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注册成立于2015年6月8日,注册资金1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计文博,经营范围为光伏发电。用人单位注册成立时全资股东为河南昊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11月进行了股权变更,现为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安阳县中昊光伏电力有限公司营房20MW光伏电站位于河南省安阳市,2015年03月31日项目核准备案,备案名为安阳县洪河屯乡生态农业大棚棚顶20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建设完成投入运行后,项目名改为营房20MW光伏电站。用人单位距离安阳市区19公里,场区占地面积569亩,总投资1.769亿元,2016年01月10日开工,2016年09月30日全部建成带电投产。 目前用人单位配备站长1名,专工1名,运维人员4名,实行轮休的倒班的工作班制,每人每月轮休8天。 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导则》(WS/T 751-2015)和用人单位委托要求,确定本次评价范围为安阳县中昊光伏电力有限公司营房20MW光伏电站生产运行活动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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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人员 | 张辉 吴彦明 邵锴 | ||||||
现场调查人员 | 张辉 徐安顺 | 调查时间 | 2021.12.04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刘喜龙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张辉 徐安顺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1.12.06~ 2021.12.06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刘喜龙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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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噪声:未超标 工频电场:未超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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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职业健康监护方面 (1)对所有接害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 (2)对职业健康检查异常人员应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进行复查。 (3)对新进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对离岗工人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体检项目和周期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确定。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方面 (1)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人员集中区域设置公告栏,完善职业卫生公告栏内容,公告栏应包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浓度/强度。在生产区存在噪声、工频电场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完善警示标识的设置。 (2)新签订劳动合同中应增加职业危害告知内容,对于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以附件形式增加职业危害告知内容,告知内容包括: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3)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参加职业卫生部门组织的培训,并取得培训证书。 (4)在职业病危害评价后及时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 (5)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档案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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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不涉及 |
安阳县中昊光伏电力有限公司营房20MW光伏电站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发布日期:2021-12-28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