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洛阳黎明大成氟化工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洛阳市吉利区石化产业集聚区道南路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高宝柱 |
项目名称 |
洛阳黎明大成氟化工有限公司1000吨/年电子级三氟化氮扩能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项目简介 |
新乡永金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乙二醇项目于2010年3月取得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由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辽阳分公司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2010年7月完成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并取得河南省卫生厅的批复;2010年8月由十一化建负责现场施工建设,于2012年3月首次完成建设投入试运行,后因上游原料企业(新乡中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停产,缺少原料供应停产;2018年2月建设项目复产启动,2018年3月生产出合格产品。 |
项目负责人 |
王娟娟 |
现场调查人员 |
田凯、王娟娟 |
调查时间 |
2019.1.21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高宝柱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田凯、王娟娟、赵昆南、张尔益、刘松柏、张现增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19.1.25~27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高宝柱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氨、氟化氢、氟化物、镍及其无机化合物、氢氧化钾、噪声、工频电场、高温等; 检测结果:整改之后毒物、噪声、工频电场浓度/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主要评价结论: (1)参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该建设项目属于“二 制造业 (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6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2)通过研究建设项目有关资料,结合现场初测及复测数据和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综合分析后认为,正常生产过程中,建设项目采取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补充措施和持续性改进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主要建议: (1)尽快更换氟化氢储罐区冻裂的喷淋洗眼装置管道,确保其可以正常使用,并在日常维护时对各洗眼装置进行冲水保养,及时排除管道中存在的铁锈和杂质。 (2)按照标准(MAC或PC-STEL)要求调整工作场所固定式检测报警器氟化氢、氨和三氟化氮的预报值及警报值设置。 (3)在二期粗品车间电解区域增加“注意通风”,热水罐区缺少“噪声有害”、“戴护耳器”,二期液氨钢瓶区和液碱罐区增加“当心中毒”、“氨告知卡”、二楼酸雾吸收塔区增加“当心腐蚀”、“必须戴防护眼镜”、“必须戴防护手套”、“噪声有害”、“戴护耳器”等警示标识及告知卡。 (4)在下一步体检工作中增加全员氟化物体检项目和二期粗品车间作业人员噪声体检项目。 (5)增加二期氟化氢储罐区和水洗碱洗间日常机械通风负荷,并考虑每小时进行一次全负荷通风换气;在氢氟酸装卸鹤管处增设阀门降低氟化氢泄漏逸散。 |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修改后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