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白银银北能源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银山路111号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马延林 | ||
项目名称 | 白银银东工业园能源供给项目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白银银北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成立于2014年10月10日,注册地址位于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银山路111号,法定代表人罗东,注册资本5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为:新型能源研发、能源设备批发零售。该用人单位生产人员共44人,该公司于2016年7月开始建设,2017 年8月建成,由白银昌元化工有限公司全资控股。为了解决白银昌元化工有限公司10 万吨/年重铬酸钠及配套清洁生产项目所需的大量蒸汽、煤气和纯水,故建设一座锅炉房、一座煤气站、一座纯水站,2020 年生产规模为蒸汽273000 t/a,煤气33800 Nm³/a,纯水12000 t/a,其生产过程依托白银昌元化工有限公司进行生产。 | ||||
项目人员 | 冯东方、胡明立 | ||||
现场调查人员 | 冯东方、胡明立 | 调查时间 | 2021.9.5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马延林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胡明立、冯东方等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1年9月09日~2021年9月11日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马延林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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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硫化氢、氢氧化钠、一氧化碳、噪声、高温等。 检测结果: 粉尘:本次检测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所检测的各工种接触粉尘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粉尘定点检测结果显示,各工作场所粉尘峰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硫化氢、氢氧化钠、一氧化碳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各作业工人接触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噪声:本次测量了该用人单位各车间接触噪声作业的工种,结果显示所测工种接触噪声8h等效声级强度均未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85dB(A)的要求。对工作地点噪声强度进行测量,主要噪声强度较大的工作地点有上煤处、鼓风机等,对其进行噪声强度频谱分析,结果显示噪声主频率集中在500kHz ~4kHz,属于中高频噪声,应为工人佩发防中高频噪声耳塞。 超标原因分析:主要是鼓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强度普遍较高,因车间设备工作噪声较大,且没有相应的隔音、消音措施。 高温:本次测量结果显示各生产车间各工作地点高温WBGT指数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有害因素》(GBZ2.2-2007)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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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主要评价结论: (1)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2019年按第1号修改单修改版)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白银银北能源有限公司属于“通用设备”,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2)建设项目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现状评价报告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主要建议: (1)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人员集中区域设置公告栏,完善职业卫生公告栏内容,公告栏应包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浓度。 (2)新签订劳动合同中应增加职业危害告知内容,对于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以附件形式增加职业危害告知内容,告知内容包括: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3)购置粉尘、噪声检测仪器,开展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4)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定》(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并完善相关内容,档案包括:(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五)本公司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5]121号)的要求,对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并对培训材料进行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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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白银银东工业园能源供给项目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发布日期:2021-12-10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