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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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艾朗风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甘肃宇丰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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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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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酒泉市玉门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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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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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总(1809376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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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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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艾朗风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甘肃宇丰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MW级风电叶片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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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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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艾郎风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位于甘肃省玉门市,是上海艾郎风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一家专业生产风机叶片的企业。针对甘肃省风电发展良好条件和机遇,上海艾郎风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出实施玉门市MW级风电叶片生产项目,以进一步完善现有产业布局,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同时,项目建设对满足地方风电产业的发展,提高我国大型风电叶片生产的能力和水平,以及减少对不可再生资源的依赖和对环境的破坏均有着重要意义,因此上海艾郎风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玉门市艾郎风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甘肃宇丰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MW级风电叶片生产项目。该建设项目由上海艾郎风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甘肃盛凯实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甘肃宇丰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总投资2.15亿元,总占地面积462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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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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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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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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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键、韩静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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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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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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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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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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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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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键、李云龙、韩静宜、赵昆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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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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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9~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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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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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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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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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丁酯、二氧化锰、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噪声、工频电场。
粉尘:检测结果显示,45.3主模工、腹板工、材料准备工、芯材工、切割车间切割工、后加工车间切割工、打孔工、包边工接触粉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56.6主模工、主梁工、打磨工、焊工房切割工、焊工接触粉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未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除45.3主模具、芯材间精密导向锯1、芯材间精密导向锯2、芯材间做斜坡、芯材间刮布、切割机2、打孔机外,其余各工作场所短时间接触总粉尘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超标原因分析:45.3主模具铺层、灌注、合模、脱模时产生粉尘较大;芯材间精密导向锯进行锯芯材时、做斜坡时、刮布时,产生大量粉尘。切割机切割时、打孔机打孔时产生粉尘较大,工作场所空气较干燥,扬尘较多。
苯:本次检测结果显示检测期间后加工车间打磨工、油漆车间油漆工、焊工房喷漆工接触苯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各工作地点苯的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甲苯:本次检测结果显示检测期间后加工车间打磨工、油漆车间油漆工、焊工房喷漆工接触甲苯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各工作地点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二甲苯:本次检测结果显示检测期间后加工车间打磨区(西侧)打磨工接触二甲苯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后加工车间打磨区(西侧)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超标原因分析:车间通风不畅,作业时间较长。
乙酸丁酯:本次检测结果显示检测期间后加工车间打磨工、油漆车间油漆工、焊工房喷漆工接触乙酯丁酯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各工作地点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二氧化锰:本次检测及计算结果显示焊工房焊工接触二氧化锰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焊接处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一氧化氮:本次检测及计算结果显示焊工接触一氧化氮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焊接处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二氧化氮:本次检测及计算结果显示焊工接触二氧化氮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焊接处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臭氧:本次检测结果显示焊接处臭氧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一氧化碳:本次检测及计算结果显示焊工接触一氧化碳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及焊接处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噪声:本次测量结果显示除芯材工、切割车间切割工、打孔工、打磨工、焊工房切割工外,其余各工种接触噪声的40h等效连续A声级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各工作地点噪声测量结果显示芯材间精密导向锯、芯材间做斜坡、切割车间切割机、打孔机、打磨区、焊工房切割机噪声强度大于85dB(A),噪声频谱分析显示以2k~4kHz中高频噪声为主。
工频电场:本次测量结果显示配电室工频电场强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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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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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1)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制定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制度,并按要求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工作。
(3)建议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4)建议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5)建议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
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流程、使用的原辅材料和现场职业卫生学的调查,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和工作环境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丁酯、二氧化锰、一氧化氮、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噪声、工频电场、紫外辐射。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该建设单位属于“二 制造业;(二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通过研读建设项目有关资料,结合现场检测数据和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综合分析后认为建设项目采取本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在整改落实后,在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正常运行和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的情况下,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具备了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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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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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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