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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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恒科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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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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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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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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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笠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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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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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恒科实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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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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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恒科实业有限公司位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前身是成立于1987年的国家物资局郑州电子秤厂,1997年改制进入上市公司中储股份,专业从事工业衡器、公路衡器、物联网应用、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数字化仓库系统等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用人单位年产电子吊秤2000台、汽车衡500台、轴重仪500台,生产采用集成化模式,各零部件委托外协加工或市场采购,用人单位完成装配、检定、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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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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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艳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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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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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艳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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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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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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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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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笠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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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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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艳娇、胡明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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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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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9~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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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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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笠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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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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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铅烟、二氧化锡、丙酮、甲醇、二甲苯、苯、甲苯、噪声。
检测结果显示:各工种接触铅烟、二氧化锡、丙酮、甲醇、二甲苯、苯、甲苯、噪声的浓度或强度均符合接触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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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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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用人单位属于“制造业”中的“其他未列明制造业”,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用人单位。
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及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确定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铅烟、二氧化锡、丙酮、甲醇、二甲苯、苯、甲苯、噪声。
建议:1)对二楼焊接工作台上排风罩进行改造,使工作面处形成有效气流,实现通风防毒目的。可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善:a)降低排风罩高度或使用更长的挡帘(挡帘可以随操作收放);b)加大风机功率;c)减小排风罩口面积,同时工人操作时应保持焊接面在罩口下方进行。
2)电子装配工、钳工接触噪声8h等效声级小于80dB(A),且工作地点噪声强度小于85dB(A),若工人无要求,可不配发防噪声耳塞。
加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工人按要求佩戴防护用品,及时为工人更换失效、损坏的防护用品。
3)在循环水泵房设置噪声有害、戴护耳器,在二楼、四楼焊接区设置铅烟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4)组织工人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定期组织工人参加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体检发现的异常人员应按照要求及时组织复查,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劳动者离岗前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职业健康检查人数应包括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体检内容和周期参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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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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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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