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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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湖波熟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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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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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安阳县马家乡丁庄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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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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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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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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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湖波熟料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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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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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湖波熟料有限公司隶属于河南省安阳湖波水泥集团,位于安阳县马家乡丁庄村东,具有交通便利和丰富的原料基地的优势,湖波熟料公司是目前集团投资最大,生产项目最全,大型熟料生产线,配套余热发电、矿山建设、11万千伏变电站“四位一体”工程项目,投资7.6亿元,是湖波集团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集团快速成长的一次影响深远的重要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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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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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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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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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丹丹、白勇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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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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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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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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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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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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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艳娇、胡明立、马会涛、冯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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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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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15-07.16、201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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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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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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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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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石灰石粉尘、石膏粉尘、煤尘、水泥粉尘、总粉尘浓度、粉尘分散度、游离二氧化硅。
毒物:氮氧化物、氨、一氧化碳。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检测结果:1)本次检测了接触粉尘作业的共计28个工种,结果显示旋窑车间铲车工、堆料地沟大皮带巡检工、粘土原煤堆料工、配料工、熟料放料工,制成车间上料皮带巡检工、辅机巡检工、包装工8个工种接触粉尘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其他各工种接触粉尘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本次检测了57个工作地点,其中旋窑车间地沟大皮带头、地沟大皮带尾、地沟大皮带巡检工值班室、原煤1#皮带尾、2#小皮带(粘土)、粘土堆料机、熟料输送东西大皮带尾、熟料仓输送小皮带头、熟料散装平台,制成车间上料皮带、选粉机、包装机、装车处13个工作地点粉尘浓度的超限倍数计算值超过国家职业限制的要求,其他工作地点粉尘浓度的超限倍数计算值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2)本次毒物检测结果中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氨所检各车间各工种接触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及各工作场所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3)本次接触噪声作业的共计31个工种,结果显示旋窑车间石膏/煤矸石破碎工、(煤、粘土)堆料地沟大皮带巡检工、石灰石取料机巡检工、辊压机主机工、回转窑巡检工、篦冷机巡检工、煤立磨主机巡检工、水泥磨工、水处理工、汽机巡检工10个工种接触噪声8h等效声级强度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其他各工种接触噪声8h等效声级强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工作场所噪声强度测量结果显示石灰石预均化入库皮带输运机处、石灰石取料机处、配料站处、配料站值班室处、配料站库顶皮带头处、生料辊压机处、篦冷机冷却风机处、熟料破碎机处、煤立磨处、高温风机处、循环风机处、V选机处、入辊压机大皮带头处、提升机处、生料均化库罗茨风机处、入窑提升机处、窑尾罗茨风机房处、窑尾排风机电机处、回转窑窑头处、回转窑中间托轮处、窑头喷煤管处、窑头一次风机处、窑头锅炉处、窑尾锅炉处、空压机房处、水泥磨处、选粉机处、水泥磨头风机、水泥磨电机、石膏/煤矸石破碎机处、化水间冷却循环水泵处、高低压给水泵处、射水泵处、汽轮机处、发电机处噪声强度超过85dB(A),频谱分析显示主频率在250~8kHz,属中高频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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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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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安阳市湖波熟料有限公司属于二、制造业—(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1、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建议:
1)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
2)对拟录用新员工和拟转岗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确定有无相应岗位职业禁忌证,是否适宜从事该岗位作业。对准备脱离所从事职业病危害的工人,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确定其停止接触时的健康状况。
3)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规定,完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增加可能发生的化学灼伤、急性氨中毒、中暑等的应急救援措施。
5)在劳动合同中完善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内容,将劳动者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告知劳动者。
6)指定专人负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工作。
7)应加强个人防护,为接触噪声作业的工人配发防噪声耳塞,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督促接触噪声、粉尘的工人佩戴防噪声耳塞、防尘口罩,并同时做好防护用品的维护保养,严禁不佩戴防护用品进行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
8)现场控制室增加通风除尘设施,加强现场维护管理,增强机械密封,减少逸散。加强水泥磨机、辊压机、配料皮带的维护维修,较少粉尘逸散。
9)用人单位应明确与外包(委)单位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告知与监督管理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对承包方作业过程中的职业病防护工作进行监督,保护劳动者健康。将外包或外委工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劳动者,明确相关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待遇情况;要求承包方为外包或外委工提供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要求承包方做好外包或外委工的职业健康监护。
10)完善工作场所公告栏及警示标示的设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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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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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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