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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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炼化宏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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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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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吉利区中原路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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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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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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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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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炼化宏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碳四精深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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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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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炼化宏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前身是洛阳石化下属的洛阳石化宏达实业总公司,现有12万吨/年气体分离装置、3万吨/年聚丙烯装置、10万吨/年甲基叔丁基醚(MTBE)装置、2万吨/年异丁烯及10万吨/年碳四裂解装置等生产装置。其中10万吨/年碳四裂解装置投产后,其产品丙烯经气分后送聚丙烯装置,气分装置后的液化气去甲基叔丁基醚装置,利用其中的异丁烯生产MTBE,最后剩余的液化气中还含有大量(>28%)的正丁烯(丁烯―1、顺丁烯、反丁烯)、正丁烷、异丁烷。为充分利用上述装置副产的液化气资源,提高碳四加工深度,建设单位新建了碳四精深加工项目(即“8万吨/年乙酸丁酯(仲)项目”)(一下简称“建设项目”),可与裂解、气分、异丁烯等装置构成上下游一体化、高度联合装置。建设项目于2013年5月21日取得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豫洛吉利工[2013]00009号),2014年3月完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并取得洛阳市吉利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复(洛吉职危项目预备字 [2014]01号),2014年5月完成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并取得洛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复(豫洛安监危化职批字[2014]005号)。建设项目于2015年3月31日完成建设, 2015年5月8日投产试运行。
评价范围以建设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为准,主要包括:乙酸丁酯(仲)主装置、储存系统(1台1000m3乙酸储罐,1台3000m3乙酸丁酯(仲)储罐,1台200m3碳八储罐,1台200m3碳十二储罐)、装置控制室、装置变电所、厂内工艺及热力管网改造、原料及产品装卸设施(利用原来场地,增设新的鹤位)。本次评价主要针对建成投产后试运行期间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效果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不包括项目今后可能对工艺、设备等做出重大更改后出现的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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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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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春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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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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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凯、赵荣华、毛春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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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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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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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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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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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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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凯、毛春丽、崔韶鹏、刘冲、赵昆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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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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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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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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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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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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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化学有害因素:乙酸、乙酸丁酯、戊烷、丁烯;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
危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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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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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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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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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工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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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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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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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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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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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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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酸丁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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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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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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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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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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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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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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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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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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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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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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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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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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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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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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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频电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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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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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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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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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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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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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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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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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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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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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合格指低于85分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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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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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1)通过研究建设项目有关资料,结合现场检测数据和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综合分析后认为,建设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补充措施和持续性改进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一)补充措施
(1)督促浴室施工单位尽快完成车间浴室的建设。
(二) 持续性改进建议
(1)建议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及时申报职业病危害。
(2)加强防护设施的定期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设施的完好。
(3)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和维护,定期检查和更换。
(5)建议根据乙酸及氢氧化钠危害特性考虑在体检项目中增加对应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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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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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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