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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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热力总公司二马路供热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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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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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二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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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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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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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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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热力总公司二马路供热分公司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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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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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热力总公司二马路供热分公司位于郑州市二七区二马路77号,南邻火车站,北侧与二马路长途汽车站隔正兴街相望。用人单位占地面积8.5亩,主要建筑为总量80t工业蒸汽锅炉房,其配套安装高效除尘器及烟气脱硫装置,建设水循环系统,并采取高烟囱达标排放,使得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排放量大大降低,用人单位是郑州市二七区重要市政基础设施。主要负担京广铁路以东,德化街沿线,正兴街以南,陇海路以北区域的生产与生活用气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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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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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学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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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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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学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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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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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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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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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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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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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尔益、潘学良、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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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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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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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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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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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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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噪声;检测期间不属于高温季节,未对高温进行检测,其他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均未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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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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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噪声、高温等。其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噪声、高温。
粉尘:本次检测结果显示,用人单位各工种接触粉尘的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各工作地点的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毒物:本次检测结果显示,各工种接触毒物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各工作场所毒物的短时间浓度(或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噪声:本次噪声个体噪声计算结果显示各工种接触噪声的8h连续等效A声级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噪声定点检测结果显示锅炉风机处噪声强度超过85dB(A)。
高温:检测期间不属于高温季节,未对高温进行检测。
建议: (1)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2)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日常维护与保养,确保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3)加强职业卫生培训教育、监督检查工作,以保证各工种员工能够正确佩戴使用个体防护用品。
(4)加强锅炉风机处噪声强度控制;工人进入铲车司机室、锅炉风机、上水泵等处时必须佩戴防噪声耳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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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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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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