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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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海盈石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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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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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贾峪镇焦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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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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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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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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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海盈石料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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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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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人单位始建于2003年,地处荥阳市贾峪镇焦山村,是一家从事矿山机械、建筑材料销售、石料石材开采、加工和销售的公司。生产规模年产80万石料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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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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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艳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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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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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明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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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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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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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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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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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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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会涛、胡明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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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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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6~20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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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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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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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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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本次检测结果显示,钻孔工、挖机司机、运输车司机、破碎工、铲车工接触粉尘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噪声:本次测量了该用人单位共计6个接触噪声作业的工种,结果显示破碎工、铲车工接触噪声8h等效声级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85dB(A)的要求,其他所测工种接触噪声8h等效声级未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85dB(A)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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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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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破碎机加料口不易密闭,粉尘逸散较多,应设置喷淋装置,采用湿式作业,减少粉尘逸散;
(2)作业时,挖掘机、运输车、铲车等驾驶室门应关闭,减少粉尘逸散入驾驶室,减少驾驶室外噪声影响。
2、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的有关规定,为接尘工人配发符合要求的防尘口罩,为接噪工人配发防噪声耳塞,并加强监督管理,保证作业工人工作时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3、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组织工人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并对检查异常人员进行妥善处理。对于噪声检查异常人员应调离高噪声工种岗位,并在脱离岗位48小时后进行复查,对于噪声禁忌症者应调离高噪声岗位。
4、在生产区主要产尘、产噪设备或工段醒目位置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5、(1)对管理人员和工人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2)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定》(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建立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对于职业卫生档案分类保存,档案包括:(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五)本公司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3)进行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4)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5)劳动合同中应增加职业危害告知内容: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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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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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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