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洛阳万基发电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
洛阳市新安县铁门镇庙头村,北距310国道170m;南距陇海铁路约500m;东距新安县城约10km,距洛阳市40km。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张曙光
|
项目名称
|
洛阳万基发电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项目简介
|
洛阳万基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金26亿元人民币,是万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万基工业园区,洛阳万基发电有限公司前身是新安电厂,现有2台300MW热电联机组,职工人数284人。
洛阳万基2×30万千瓦热电联产“上大压小”项目于两台机组于2010年7月9日正式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建设(发改能源[2010]1439号),2009年4月1日动工建设,项目由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设计,#5机组由西北电力建设一公司承建,西安兴仪启动发电试运有限公司负责调试,#6机组由河南省火电二公司承建并负责调试,监理单位为北京中达联监理咨询公司西安分公司。两台机组分别于 2010年10月 13 日和 2010年 12 月25 日通过168小时试运,正式投入商业运行。2012年1月13日#5、6机组通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河南电监办组织进行的并网安全性评价。
|
项目负责人
|
孟丹丹
|
现场调查人员
|
许盈盈等
|
调查时间
|
2016.09.28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张丽娜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孟丹丹 许盈盈 马会涛 韩静宜等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16.11.22~25,28,29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张丽娜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总粉尘浓度、粉尘分散度、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毒物:二氧化氮、二氧化硫、氯化氢、一氧化氮、硫酸、氨、肼、氢氧化钠、二氧化氯。
噪声;工频电场;照度。
检测结果
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输煤单元卸煤沟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17.1%,粉尘性质为矽尘,皮带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5.2%,粉尘性质为煤尘;脱硫单元制浆间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5.6%,粉尘性质为石灰石粉尘;机炉电单元吹灰器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13.9%,粉尘性质为矽尘,观火口等处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最高9.8%,粉尘性质为煤尘。
总粉尘浓度:本次检测结果显示,输煤单元破碎工、推煤司机、收煤工、皮带工、班长,脱硫单元脱硫巡检工,机炉电单元司炉工、放渣工接触粉尘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输煤单元煤场卸煤沟、输煤控制室,机炉电单元#5磨煤机、#5给煤机、#5观火口、#5吹灰器、#5斗提机工作地点粉尘短时间接触浓度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
3、粉尘分散度:本次检测结果显示粉尘粒径小于5μm的占92%~99%,以呼吸性粉尘为主,工作场所的粉尘颗粒微小,易进入呼吸道,对人体易造成危害。
4、一氧化氮浓度检测结果显示,机炉电单元司炉工和脱硫单元脱硫巡检工接触一氧化氮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各工作地点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5、二氧化氮浓度检测结果显示,机炉电单元司炉工和脱硫单元脱硫巡检工接触二氧化氮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各工作地点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6、氢氧化钠浓度检测结果显示,各工作地点氢氧化钠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7、氯化氢浓度检测结果显示,盐酸泵间氯化氢短时间接触浓度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8、二氧化硫浓度检测结果显示,机炉电单元司炉工和脱硫单元脱硫巡检工接触二氧化硫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各工作地点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9、硫酸浓度检测结果显示,水处理工接触硫酸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各工作地点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10、氨浓度检测结果显示,水处理工接触氨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工作地点氨泵间氨短时间接触浓度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11、肼浓度检测结果显示,水处理工接触肼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各工作地点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12、二氧化氯浓度检测结果显示,水处理工接触二氧化氯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各工作地点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13、氧化钙浓度检测结果显示,脱硫单元脱硫巡检工接触氧化钙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各工作地点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14、噪声:除机炉电单元汽机巡检工接触噪声8h等效声级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外,其余均符合。
15、工频电场:该用人单位各配电设施工频电场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用人单位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火力发电(燃煤发电)”,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
建议:
1、职业健康检查体检率偏低,应组织接触氨、肼、碱、氯化氢等所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的种类确定职业健康检查项目;未对体检异常人员进行复查,应按照体检报告中的建议对异常人员进行复查,需要调离原岗位的人员进行调离。
用人单位应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规定建立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由本单位保管,与职业卫生档案一起存放,并及时更新。
完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告知卡,在存在粉尘的工作地点设置“注意防尘”、“戴防尘口罩”和粉尘告知卡,在存在噪声的工作地点设置“注意噪声”、“戴防噪耳塞”和噪声告知卡,在存在毒物的水处理、中水处理计量加药工作地点设置“当心中毒”或“当心有毒气体”、“戴防毒面具”、“注意通风”和对应毒物的告知卡;建议在厂区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告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求助和救援电话号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
做好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维修记录;水处理、中水处理加药间设机械通风,设备、设施密封防毒措施。在水处理氨肼加药间、酸碱罐区、二氧化氯加药间设置冲淋洗眼设施。
为输煤单元煤场作业人员和皮带巡检工,脱硫单元巡检工,机炉电放渣工配备防尘口罩和防尘帽,为作业人员配备防噪声耳塞或耳罩、防酸鞋、防毒口罩等防护用品。并加强现场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情况的监督,严禁作业人员不佩戴防护用品进行作业。
|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不涉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