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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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敏惠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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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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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经济开发区国际物流园区飞龙街3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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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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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闯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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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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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敏惠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 65 万套汽车饰条、饰件、金属结构件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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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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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郑州敏惠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
建设项目投资总额18000万人民币,包括:固定资产170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8100万元,设备购置费8600万元,信息化安装费用300万元;其他:300万元;流动资金700万元。
项目规模
年产 65 万套配件,每套配件包含汽车内外装饰件、金属结构件。
项目组成及主要工程内容
项目组成:汽车内外装饰件车间、金属结构件车间、物流区、危化品仓库、变配电房、空压机房、机修用房、危废仓库、污水处理池等,以及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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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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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春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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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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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春丽、韩静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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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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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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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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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闯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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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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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春丽、韩静宜、张尔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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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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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8~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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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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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闯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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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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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粉尘、氯乙烯、苯、甲苯、二甲苯、乙苯、丙烯酸、乙酸乙酯、丁酮、锰及其化合物、二氧化氮、臭氧、噪声、工频电场;
危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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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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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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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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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工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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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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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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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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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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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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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乙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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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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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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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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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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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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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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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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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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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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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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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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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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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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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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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甲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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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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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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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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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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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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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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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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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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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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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烯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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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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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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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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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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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酸乙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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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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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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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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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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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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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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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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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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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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锰及其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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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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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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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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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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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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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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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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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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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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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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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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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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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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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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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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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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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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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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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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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频电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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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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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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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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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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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合格指低于85分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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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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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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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流程、使用的原辅材料和现场职业卫生学的调查,该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和工作环境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
粉尘:电焊烟尘、聚氯乙烯粉尘、砂轮磨尘、其他粉尘;
化学毒物:氯乙烯、氯化氢、苯、甲苯、二甲苯、乙苯、丙烯酸、乙酸乙酯、丁酮、锰及其化合物、二氧化氮、臭氧、石脑油、正丁醇;
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紫外辐射。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建设项目属于“二 制造业”,其中汽车内外装饰件生产属于“(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职业病危害类别为一般的建设项目;金属结构件生产属于“(二十) 金属制品业”,职业病危害类别为较重的建设项目;结合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综合分析判定建设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建议在调漆室内增加通风设施,加快空气流通,避免有毒气体积聚;喷漆室合理调节通风量,保证正常的通风换气次数;同时加强员工的教育与监督,严格要求作业人员在调漆和喷漆过程中佩戴有关眼睛、呼吸的个人防护用品。
(2)建议为金属结构件车间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如冲床、锯切机)增加隔声罩,同时严格要求作业人员佩戴防噪声耳塞,并加强其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证者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
(3)建设单位应在生产车间、危化品仓库及危废仓库设风向标,安设要求为:安装位置要醒目,便于观察,要与墙壁等障碍物有一定距离,风向标要做防腐处理。
(4)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6]48号)要求,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全部员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发现异常人员及时组织复查。
(5)建设单位应及时完善涂装线泄漏报警装置与事故通风系统、压风系统之间的双连锁,确保发生事故时,事故通风系统及时开启,员工能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事故区域。
(6)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组织职业危害应急救援演练,并做好相关记录。
(7)加强现场的监督管理和员工的教育培训,严格要求员工作业时按要求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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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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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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