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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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中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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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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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新乡市获嘉县产业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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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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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占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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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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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中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万吨甲醇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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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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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新建项目,位于新乡市获嘉县产业集聚区;总投资165853.22万元,工程规模年产20万吨甲醇;煤气化系统(磨煤送煤单元、气化单元、渣水单元)、甲醇合成系统(脱硫脱碳单元、甲醇合成单元、合成气压缩单元、变换单元、硫回收单元、精馏单元、PSA单元)、辅助生产系统(备煤单元、热电站、空分单元、污水处理站、总降单元、甲醇储罐、脱盐水单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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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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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春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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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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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春丽、张尔益、王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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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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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12日、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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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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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占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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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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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春丽、田凯、刘冲、蒋绍永、张涛、张尔益、贺金鹏、赵昆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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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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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22日~9月25日、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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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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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占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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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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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煤尘、矽尘、其他粉尘)、氨、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甲醇、氯气、盐酸、氢氧化钠、硫酸、噪声、工频电场、电离辐射。
检测结果: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硫酸、盐酸、硫化氢、氯气、氢氧化钠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部分粉尘、噪声、甲醇接触浓度强度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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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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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评价结论:
(1)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建设项目属于“二 制造业;(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1基础化学原料制造”。结合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检测结果,综合分析判定建设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单位整改计划,整改完成后在建设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补充措施和持续性改进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主要建议:
(1)建议在皮带运行时开启除尘设施,下料口采用密闭措施,并增设水喷淋装置的方法来减少粉尘的浓度。及时清理热电站锅炉观火口附近堆积的粉尘,减少二次扬尘的产生,同时对灰库卸灰装置进行整改,加强卸灰装置的密封性。
(2)甲醇储罐装车时要求工人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作业时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3)建设单位加强防护用品管理,及时更换失效防护用品,并加强工作场所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正确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
(4)锅炉区域警示标识较少;氨罐区加设氨告知卡;硫磺回收区域加设硫化氢告知卡;周知卡有毒物质“戴防尘口罩”需要改为“戴防毒面罩”; 现场增加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5)建议制定劳动合同告知内容定针对性更强的职业病危害告知。
(6)建设项目办公区域和生产区应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7)汽轮机隔音罩装设在汽轮机上。
(8)建议根据实际防尘口罩、防噪声耳塞等的使用有效周期,调整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周期。
(9)严格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规范职业卫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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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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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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