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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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长昊建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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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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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宜阳县高村乡北王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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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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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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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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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长昊建材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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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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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长昊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20日,注册地址为洛阳市宜阳县高村乡北王村,法人代表:亢文修,注册资本1600万元,占地面积22700m2,绿化面积200m2,该用人单位年产页岩粉煤灰烧结砖可达6000万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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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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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玉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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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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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玉江、韩静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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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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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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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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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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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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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鹏凯、贾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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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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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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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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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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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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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二氧化硫、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
粉尘:本次检测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分土工、配料工、搅拌工、窑车工、装卸车工共计5个工种接触粉尘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烘干工、装胚工、成型工、铲车司机共计4个工种接触粉尘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定点接触结果显示,除双级真空机处机、窑尾-窑车处、砖胚装车处、窑顶加煤口4处粉尘超限倍数计算值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其他各工作场所粉尘超限倍数计算值均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毒物:本次检测了该用人单位各单元毒物的种类共计3种(二氧化硫、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各工种接触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及其工作地点硫酸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物理因素:本次共测量该用人单位6个接触噪声的工种,结果显示,成型工接触噪声8h等效声级超过了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其他各工种接触噪声8h等效声级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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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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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1)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及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确定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矽尘、煤尘)、毒物(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氢氧化钠(拟接触))和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2)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的规定,该用人单位属于非金属矿物制造业中的“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3)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根据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危害因素性质、用人单位作业特点等确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
粉尘关键控制点:粘土滚筒筛、加料口、铲车驾驶室、输送皮带。应加强除尘设施维护管理,采用湿式作业等,减少粉尘积聚。
毒物重点保护工种:隧道窑烘干工、摆渡车。加强监督管理,保证工人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品。
噪声关键控制点:粘土滚筒筛、双级真空挤出机。应加强维护管理,减少设备异常噪声。
噪声重点保护工种:双级真空挤出成型工接触噪声8h等效声级超过了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用人单位应为作业工人配发防噪声耳塞,检测期间工人未佩戴防噪声耳塞。应合理安排工作制度,减少工人接触时间,加强监督管理,保证工人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品。
建议:
1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1)滚筒筛应采取密闭措施,并配备相应的局部排风除尘设施,输送皮带及工作场所周围宜设置喷淋降尘装置;
2)减少不必要的物料中转环节,不能避免的宜保持原料库、陈化库定时湿式作业,洒水降尘,减少物料堆放过程中因落差造成的粉尘逸散;
3)生产车间成型工段厂房宜设电动喷雾机组;
4)隧道窑操作区、装砖、卸砖处宜设喷雾风扇。
2、 个体防护用品
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的有关规定,并加强监督管理,保证作业工人工作时正确佩戴防护用品(防尘口罩、防噪耳塞等),确保工人佩带符合要求的防尘口罩。
3、 职业健康监护方面
用人单位今后体检应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对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员按体检周期定期组织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4 、职业卫生管理方面
1)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定》(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并完善相关内容,档案包括:(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五)本公司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根据生产条件逐步实现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3)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
4)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合同告知补充协议需补签、完善;
5)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主要负责人应接受职业卫生管理培训,并掌握相关职业卫生管理知识,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防治工作。
5、 警示标识和告知卡设置
在生产区存在粉尘、毒物、噪声的设备或工段醒目位置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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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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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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