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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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石油化工总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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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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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柳屯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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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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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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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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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石油化工总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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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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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始建于1986年,占地面积800余亩,拥有120×104t/a常压蒸馏装置、50×104t/a催化裂化装置、8×104t/a气体分馏装置、25×104t/a汽油加氢装置、10×104t/a二氧化碳回收、7×104t/a轻烃分离装置、8×104t/a特种油(芳烃抽提)装置、酸性水汽提等生产装置及动力供应、油品储运等配套设施,固定资产原值5.08亿元,主要产品有汽油、石脑油、柴油、溶剂油、液化石油气、精丙烯、精丙烷、混合芳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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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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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艳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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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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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艳娇、叶郁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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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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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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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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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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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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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艳娇、胡明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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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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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23~2017.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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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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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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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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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汽油、柴油、原油、苯、甲苯、二甲苯、液化石油气、丁烯、戊烷、石脑油、硫化氢、氨、氢氧化钠、盐酸、硫酸、一氧化碳、噪声、高温等
检测结果:本次检测结果显示各工种接触溶剂汽油、苯、甲苯、二甲苯、液化石油气、丁烯、戊烷、硫化氢、氨、盐酸、硫酸、一氧化碳、噪声的浓度或强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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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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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石油化工总厂属于“制造业—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精炼石油产品制造”类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建议:(1)用人单位应配置检测设备,实施由专人负责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高毒物质硫化氢、氨、苯的监测最少每月一次。
使用的日常监测设备应注意校正和维护,保证设备检测性能的完好和数据准确。
(2)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设置在办公区域的公告栏,主要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设置在工作场所的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3)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的要求,规范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告知卡。
(4)在常压蒸馏装置氨水罐区设置不断水的冲洗喷淋设备,保证工人能在10s内得到冲洗。冲淋设施宜带电伴热器,保证冬季低温环境下不断水。冲洗设备处设置明显标识,以便寻找。
(5)调整硫化氢报警器的低报警值的设置,设置为硫化氢的MAC(10m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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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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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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