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捷太格特汽车部件(天津)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
天津市西青区经济开发区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贾娜 | ||||
项目名称 | 捷太格特汽车部件(天津)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用人单位主要进行生产汽车用驱动桥总成零部件的生产与组装,汽车转向机、配管、油泵、驱动轴的生产与组装,一期年产内/外侧球壳、内星轮、保持架各30万个及驱动轴13万个,二期年产60万台的齿条平行式电动助力转向器产品。属于汽车零部件与配件制造业,经济代码为3725。用人单位共有259人,其中一线生产员工151人。 | ||||||
项目负责人 | 冯东方 | ||||||
现场调查人员 | 张冰洁、贾鹏凯 | 调查时间 | 4月5日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贾娜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张冰洁、贾鹏凯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6月13日~15日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贾娜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毒物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工种接触噪声8h等效声级强度均未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锅炉房高温WGBT指数值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的规定,捷太格特汽车部件(天津)有限公司属于“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 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及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确定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毒物(苯乙烯、正丁醇、异丙醇、二乙醇胺、对苯二甲酸二丁酯等)和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建议:(1)按体检机构建议对职业健康检查异常人员进行复查。 (2)建议血压增高者降压治疗,若不能控制至正常,则为大型机动车驾驶作业职业禁忌证,若不能控制至少1级水平,则为小型机动车驾驶作业职业禁忌证,建议调离机动车驾驶岗位。 (3)建议非高频下降为主的语频高频听力损失者建议及时进行复查,排除噪声作业在岗期间职业禁忌证,若复查结果为职业禁忌证则应调离噪声作业岗位。 (4)建议其他体检异常者定期进行监测,并做好个体防护工作。 (5)建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新录用劳动者、转岗者,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7)完善集中浴室的装修工作,确保其正常使用. (8)外委:检维修作业为外委作业。对于外委内容,应明确双方职业病防治责任,对承包方作业过程中的职业病防护工作进行监督,保护劳动者健康。将外委工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劳动者,明确相关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待遇情况;要求承包方为外委工提供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要求承包方做好外委工的职业健康监护。 (9)各岗位运行工承担日常检维修工作,检维修作业过程虽然作业时间较短,但作业时可能短时间内接触大量危害因素,因此应制定操作规程,作业时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并佩戴好个体防护用品。 (10)锅炉、储罐、池等设备清理或检维修过程涉及密闭空间作业,工人操作过程可能接触到高温、有毒气体等,操作过程应符合《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2007)的要求,并制定密闭空间作业操作规程: a、设备警示标识,非专业人员不能进入; b、制定并实施密闭空间作业控制计划、密闭空间进入许可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 c、配备检测、通讯、个人防护用品及应急设施和药品,作业前应检查相关防护设施和用品,保证能够正常使用方可进行作业; d、进入密闭空间作业时至少安排两名人员进行,至少一名监护者在密闭空间外进行监护; e、进入密闭空间作业前应对密闭空间职业病危害因此进行检测,尽量通风和排除有害因素后方可进入 (11)当工作场所警示标识、告知卡等损坏时,应及时更换 |
||||||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修改后通过。 |
捷太格特汽车部件(天津)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公开信息
- 发布日期:2019-09-23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