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濮阳高能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
河南省濮阳市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黄华
|
项目名称
|
濮阳市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项目简介
|
建设单位:濮阳高能生物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名称:濮阳市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项目性质:新增。建设规模:建设单位规划建设一座垃圾处理规模为1500t/d的生活垃圾焚烧厂,配置3台500t/d炉排焚烧炉+1台18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1台1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规模为1000t/d,配置2台500t/d炉排焚烧炉+1台18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焚烧厂房土建一次建成,预留二期设备安装位置。
|
项目负责人
|
毛春丽
|
现场调查人员
|
许盈盈、张茜、毛春丽
|
调查时间
|
2017.7.17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黄华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建设项目投入生产和使用后可能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矽尘、水泥尘、活性炭粉尘、其他粉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硫化氢、氨、二噁英、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不涉及检测结果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主要评价结论:
(1)参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该建设项目属于“三、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其他电力生产”,属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2)建设项目采取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评价报告所提防护措施的前提下,预计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主要建议:(1)依据车间自然通风风向、扬尘和逸散毒物的性质、作业点的位置和数量及作业方式等进行设计防尘和防毒设施。在经常有人来往的通道(地道、通廊),设置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并不宜敷设有毒液体或有毒气体的管道。
(2)机械排风或通风的工作作场所,其进风口应设置在室外空气清洁区并低于排风口,对有防火防爆要求的通风系统,其进风口应设在不可能有火花溅落的安全地点,排风口应设在室外安全处。相邻工作场所的进气和排气装置,应合理布置,避免气流短路。
(3)锅炉房、汽机房宜设有避风的天窗,天窗和侧窗宜便于开关和清扫。
(4)焚烧炉和汽机等高温热源布置在天窗的下方或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侧。
(5)应在氨水储罐和氨加药装置附近设置应急救援物资柜,配备耐酸碱防护服、耐酸碱胶鞋、耐酸碱手套、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便携式有毒气体报警仪等应急救援物资和3%硼酸溶液等应急药品。
(6)应在氨水储罐、氨加药装置附近设置不断水的喷淋洗眼器。
|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不涉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