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中建材(濮阳)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
河南省濮阳县铁丘路和大庆路交叉口东南角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张经理(15225519568) | ||||
项目名称 | 中建材(濮阳)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中建材(濮阳)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28日,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为发展光电材料产业在濮阳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资金为2.4亿元,位于濮阳县产业集聚区。根据企业发展需要,中建材(濮阳)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拟建设“光电材料研发中心项目一期工程”。 本项目为研发中心项目,主要研究课题为光热玻璃的配方及性能的研究、光热玻璃杂质(铬、铁、钒、锰等)元素的测量方法和控制技术、多种原料的控铁和降铁技术、配合料制备过程中的控铁技术、熔制过程中的澄清技术和均化技术、光热玻璃的缺陷检测及生产过程的质量精密控制技术、光热玻璃的特种包装技术、光热发电反射镜精密热弯工艺开发、光热发电反射镜钢化技术和光热发电反射镜钢化技术锁膜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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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冯东方 | ||||||
现场调查人员 | 冯东方、喻江丽 | 调查时间 | 2019年6月8号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张经理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 | / |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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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1)建设项目建成投入生产和使用后可能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硫酸、氨、乙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盐酸、氯化铵烟、磷酸、高温、噪声、X射线。 安装调试过程可能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电焊烟尘、矽尘、其他粉尘等)、毒物(苯、甲苯、二甲苯、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等)、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紫外辐射、高频电磁场、X射线、手传振动等)。 (2)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有:职业性噪声聋、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中暑、职业性牙酸蚀病、职业性接触性皮炎、职业性哮喘、职业性化学性眼灼伤、职业性皮肤灼伤、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刺激性化学物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职业性急性氨气中毒等。 (3)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及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危害程度,综合判断该建设项目属于“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行业(一)研究和实验发展”行业,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职业病危害较重项目进行管理。 (4)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根据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危害因素性质、建设项目作业特点等确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见F表10-1。 F表10-1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 序号 职业病危害因素 关键控制点 关键控制措施 1 X射线 波长色散X 射线荧光光谱仪、电制冷X 射线能谱仪 1.拟安装屏蔽层。 2.拟安装互动连锁装置。 3.个人剂量计。 4.个体防护用品。 5.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6.职业卫生培训。 7.职业健康监护。 (5)综合结论:综合上述分析,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采纳本报告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及建议,在生产工艺、设备和原辅材料不变的情况下,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防尘防毒 (1)采用机械化、自动化或密闭隔离操作,如装载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的驾驶室密闭门窗,并在进风口设置滤尘装置。 (2)实施湿式作业。场地平整时配备洒水车,定时喷水作业。 (3)设计局部通风除尘净化装置。电焊焊枪配置带有排风罩的小型烟尘净化器。 (4)劳动者作业应在自然通风风向的上风侧。 (5)根据粉尘的种类和浓度为劳动者配备合适的呼吸防护用品,并定期更换。呼吸防护用品的配备应符合GB/T18664的要求。在罐内焊接作业时,劳动者应佩戴送风头盔或送风口罩;安装玻璃棉、消音及保温材料时,劳动者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6)密闭空间作业严格《密闭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规范》(GBZ/T 205-2007)的相关规定。 防噪声 (1)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减少高噪声设备作业点的密度。 (2)高噪声施工设备采取隔声、消声、隔振降噪等措施,尽量将噪声源与劳动者隔开。施工设备的排风系统(如内燃发动机废气排放管、压缩空气排放管)安装消音器,机器运行时应关闭机盖,混凝土搅拌站应设置隔声控制室。 (3)噪声超过85dB(A)的施工场所,应为劳动者配备声衰减性能良好、佩戴舒适的护耳器。 防暑降温、防寒 (1)夏季高温季节合理调整作息时间,避开午间高温时段施工。严格控制加班作业,缩短工作时间。采取轮流作业方式,增加工间休息次数和休息时间,降低劳动者的体力劳动强度。 (2)各类机械和运输车辆的操作室和驾驶室应设置空调。 (3)施工现场附近应设置工间休息室和浴室,休息室内设置空调或电扇。 (4)夏季高温季节为劳动者提供清凉含盐饮料。密闭空间作业时应做好通风和降温工作。 (5)高温作业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职业禁忌证者应及时调离高温作业岗位。 (6)冬季寒冷选用密闭性能好的门窗,室内的采暖要符合现行《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规定,为冬季巡检人员配备防寒劳保。 辅助设施 (1)施工现场或附近设置清洁饮用水供应设施。 (2)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休息场所,休息场所设置男女卫生间、盥洗设施,设置清洁饮用水、防暑降温、防蚊虫、防潮设施,禁止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集体宿舍。 (3)施工现场或附近应当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就餐场所、更衣室、浴室、厕所、盥洗设施,并保证这些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4)办公区、生活区与施工区应分开设置,并符合卫生学要求。 职业卫生管理 项目经理部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加强施工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与管理,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减低职业病危害发生的风险。在施工现场入口处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在施工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说明,使进入施工现场的相关人员知悉现场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后果和防护措施。 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应进行严格的监管,并明确要求施工单位在项目建设结束后向建设单位提供施工过程职业病危害防治总结报告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工程外包管理 建设单位在进行工程外包时,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给具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并在外包合同中注明外包工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应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建设单位与外包单位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等。并要求外包单位采取措施达到这些防护条件。如外包单位没有条件或不愿采取措施达到上述防护条件,不能将具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外包。 对后续工作的建议 (1)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7]90号)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按照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2)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或者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编制评价报告。 (3)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建议 建设项目的选址、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职业病防护设施等发生重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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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修改后通过。 |
中建材(濮阳)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公开信息
- 发布日期:2019-10-13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