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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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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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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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吉利区石化产业聚集区大庆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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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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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满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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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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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14万吨/年聚丙烯装置扩能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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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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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或洛阳分公司)位于洛阳市吉利内,14万吨/年聚丙烯装置扩能改造项目位于建设单位现有聚丙烯车间,本项目为扩建项目,生产规模为18万吨/年。该项目已取得洛阳市吉利区发改委颁发的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及标准要求。
建设项目主要改造内容包括更换板式换热器E-208、丙烯冷凝器E301、PV-301、旋转阀RF-800A/B、旋转阀RF-804A/B的链轮和电机、旋转阀RF-802,新增氮气加热器E503B、2台冷却水增压泵P306A/B,改造循环气压缩机(PK301)以及对应的公用工程适应性改造。
建设项目建成后可能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聚丙烯粉尘等)、液化石油气(主要包括丙烯等)、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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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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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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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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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现增、王娟娟、田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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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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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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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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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满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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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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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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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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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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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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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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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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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投入生产和使用后可能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聚丙烯粉尘等)、液化石油气(主要包括丙烯等)、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等。
不涉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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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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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的规定,该建设项目属于“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中的“精炼石油产品制造”,结合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情况,综合分析,判定该建设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应按照本报告的补充措施和建议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并按照“三同时”要求严格执行。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分析认为拟建项目基本执行了国家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在今后工程设计和工程建设中,若拟建项目在生产设备、工艺技术、原辅材料不变更的情况下,能将聚丙烯车间现有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保养到位,并将本报告书提出的职业病危害控制补充措施予以落实,并保证职业卫生专项资金的投入,延续改造前管理的成熟经验,预计工程建成后,各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强度)范围和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后的接触水平满足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拟建项目生产过程可能存在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可得到较大程度的预防和控制,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更换控制室急救药箱的过期药品,并增加高温中暑急救药品,如藿香正气水、人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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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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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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